穆晓婉一直都有午睡的习惯,现在吃饱了就开始犯困。
其他人略微歇了一会,都继续做事去了。
穆晓婉坐在那里小鸡啄米,其他人都没看见。倒是一直闲着的白煜辰瞧见了,在穆晓婉即将歪倒的瞬间坐在她身边,稳住了她的身体,顺手托住了她的下巴。
穆晓婉猛地惊醒,和白煜辰四目相对,凑得有些进。
穆晓婉眼神有些迷蒙,但是很快恢复清明,微微退开了些。
“白公子,这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有这么多人在,你就准备非礼我么?”
白煜辰凑得太近,闻到了她身上的香味。
不是花香或者香料香味,是种以前从来没有闻到过的味道。但是却异常有吸引力。
白煜辰稳了稳心神,“我好心过来扶你,你倒诬赖我。真是好心没好报。”
穆晓婉白了他一眼,将手里的棍子塞给她,“挖吧。肯定熟了。不过你不能吃。你饿了两天,今天不能吃太多肉。先吃两天好消化的东西,过两天才能吃油腻的。”
白煜辰还没动手,陆离就拿着铲子冲过来了,“我来我来。我刚才都没吃饱,就等着这个呢。”
穆晓婉摇摇头。这个吃货,每天不知道要吃多少才够。下个月得多要点生活费才行,不然这么能养活的起这个吃货。
况且,再过几个月就要过年了,过年家里肯定都是好吃的。按照这个吃货的样子,她得加收好几倍的伙食费才行。
穆晓婉脑子里的小算盘打的飞起,盘算着要怎么才能合情合理的从白煜辰那里坑钱。
当然,不算坑。毕竟,她也没有在生活上苛待他们,应该算是理直气壮的要钱。
她打小算盘的时候,陆离已经将东西从火堆里挖出来了。敲开外面烧硬的土壳子,香味一下子涌出来。
“哇!”连吃惯了好东西的陆离都不由得惊叹,“太香了。”
一旁做事的其他人倒没有凑上来的意思。
穆晓婉道:“东西还多着呢,他一个人也吃不完。这些就是这样才好吃,回去再热味道就没有现在这么好了。左右不过是几口,大家来分一分。吃完了再忙。”
穆晓婉本来以为,挖红薯这事一天就就能做完,可等家里人尝过红薯的味道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疯狂的想要在别的地方也找到红薯的痕迹。
可是这种野生的东西,哪有那么容易找到。
穆晓婉从挖回来的红薯里挑了一些出来作为明年育种的材料。当然虽然这次挖回来的红薯从数量上来说,不算少,但是要大面积种植的话还是不够的。
让家里人尝过新鲜之后,穆晓婉将剩下的红薯都放进地窖里。这是种子,只要是想要持续发展的人,就不会将种子直接吃光。
接下来的半个月,穆晓婉送走了村里的所有客商。
虽然家里人采用的是三班倒的制度,但是这样高强度的工作,还是将这帮年轻人累的爬不起来。
穆晓婉给家里人放了假,让他们好好休息。她也正好可以腾出时间陪着小晗去骑马。
穆晓婉是不会骑马的,不过眼看就要到冬天了,要是不趁着这几天学一学,天冷之后就更没法学了。
郭炳林听说小晗要学骑马,特意选了一匹矮脚马让人送过来。
只是一匹未成年的矮脚马,通体黑色,油亮油亮的。
这种矮脚马,即便是成年了,个头也不会很大。因为脾气温顺,负重好,体力强,非常适合拉车或者长途行走。所以在客商中间很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