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飞絮他们被水冲来的时候还是瓢泼大雨,这会儿才过去几个时辰,便云消雨歇了。
明珠让南宫宸给她生火,自己煮了手把羊肉。
肥美的羊肉一块块捞起来放在盘子里,再在煮羊肉的汤里撒了些盐巴,沙葱,还有当地草药研磨而成的粉末。
一锅香喷喷的羊肉汤就做好了。
主食是当地的一种谷物磨成的粉末,加汤水捏成团团,用手拿着啃。
沈飞絮第一次吃这种东西,只觉得怪香的,捏成团团,一口一个。
南宫宸在一旁给她打了一碗羊肉汤,又切了块细嫩的羊腿肉在她盘子里,示意她别光吃炒面团团,也吃点肉。
这羊,可是他亲自放的。
每天都在水草最肥美的地方晃悠,肉质细嫩又鲜美。
蒙巴大叔看着阿水明显胳膊肘朝外拐的行为,暗暗的叹了口气。
男大不中留,看来,要准备给阿水娶媳妇儿了。
要说蒙巴大叔对南宫宸的感情,其实是蛮复杂的。
刚开始的时候,人家都说他捡了个好后生,长得高大又俊俏,往后给明珠当丈夫,他就是老丈人了。
蒙巴大叔自己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才对南宫宸这么好。
可是他逐渐发现,他把事情想的简单了。
他们家的傻丫头,好像对人家没什么感觉。
阿水也好像对他家丫头没什么感觉。
总之,两人相处的就像是兄妹一样。
蒙巴大叔那想要当老丈人的念头,还没冒出头来,就被迫熄灭了。
后来他转念一想,要是阿水给他当儿子,似乎也不错。
儿子娶媳妇儿,娶了媳妇儿生孙子,孙子长大了,再娶媳妇儿,又生曾孙……
那样他们家的人丁就会变得兴旺起来了。
闺女也是好的,闺女可以找女婿,招了女婿可以生外孙,外孙再娶媳妇儿……
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变成大家族,大部落!
众人万万没想到,蒙巴大叔一边啃着手把羊肉,一边还没想到如此宏伟的计划。
简直是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明珠不知道自家阿爸的心思,此刻正用锋利的小匕首一点点的把羊腿骨上的肉剔下来,撒进羊肉汤里,端着去找花莲衣了。
花莲衣从小在莲花宫长大,受的是杀手的训练教育,睡眠很浅。
几乎是在十几米开外,就确定了来人是谁。
明珠端着香喷喷的羊肉汤,蹑手蹑脚的进了帐篷,小心翼翼的喊着花莲衣的名字。
“阿花兄弟,你醒了吗?”
“饿不饿,要不要喝我煮的羊肉汤?”
那羊肉汤看着清澈,其实十分香浓,汤里撒了草药研磨成的粉末,在去除了羊肉的膻味的同时,增加了一股奇特的异香。
这种味道,和花莲衣记忆中的某种味道重叠融合在一起,让他的视线变得有些恍惚。
明珠惊讶的发现,阿花弟弟的脸上竟然满是泪痕。
她拿手指头沾了沾,好奇的道:“你在哭吗?”
但看他平静的表情和没有一丝波澜的眼眸,分明又和哭扯不上什么关系。
花莲衣的背上伤口才缝好,不能有太大的动作。
明珠让他把脑袋仰起来,搬着小板凳坐在他面前,拿勺子打了羊肉汤喂到他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