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历1037年萤之月(7月)29日 天气:晴
等了三天的救援队终于到了,我和神官刚爬上悬崖,昭霆就像哭丧的一样抱住我大哭,也不管我一身泥会不会弄脏她,神官也是满身的土,一头银发都变成了灰发,直到我们被大家拥回神殿,洗了个热水澡后,才告别狼狈。
回想这三天的经历,虽然不及和史列兰那次惊险,也算很倒霉了,但因为和我在一起的是神官,我一直没害怕过,现在我只希望他背上的伤快点痊愈。
事情要从三天前说起。那天下午,我和神官与往常一样在村外的小山坡上练习魔法,牧场主珂特先生慌慌张张跑来请我们帮忙找一头走失的小羊羔,我们当然答应。循着足迹,我们不一会就在山里找到那头叫多多的小羊。原来它掉下悬崖了,幸好被一株长在崖壁的松树挡住,才没摔成肉饼(这个悬崖和史列兰掉下去的那个不一样,下面没有河)。
我等在崖边,神官用浮空术下去,想将多多抱上来,这时我看见他脚边有个奇怪的东西,原本我以为是丛杂草,后来越看越不对,它动得太奇怪了,不像风吹,倒像是昆虫在蠕动似的。我刚想提醒神官,他已经注意到,看向那丛草。只见草里一下子飞出好几根粉红色的触手,神官回敬一打的火球,不但烧焦了触手,也烧光了那丛草,露出一团金黄色的东西,外形像朵花苞,我认出那是《魔兽图鉴》里很厉害的一种魔物,有毒物之王之称的植物系魔兽拉芙蕾西亚!我才想出答案,感觉脚下剧烈晃动,不小心一头栽下去,幸好神官接住我。我看到崖壁爆出许多触手,很恶心地蠕动着,原来这片峭壁已经被拉芙蕾西亚侵蚀了。然后我听见一声咩叫,多多栖身的小树也被这股晃动震断,四肢乱踢掉了下去。神官忙抓住它一只前脚,就在这时,那只花苞张开,喷出一团粉红色的雾,正中我们三个。我只觉身子一重,和神官一起直直往下掉,脑中顿时一片空白。
后来我才想起,拉芙蕾西亚的孢子云有中和魔法的能力,是术士的天敌,所以才被称为毒物之王。(注:拉芙蕾西亚的毒不是体内毒,而是体外毒。它的孢子会粘在人体上,隔绝魔力,只有一种特殊的药草——天琴花的种子泡的水才能洗掉,下文神官说的解药就是这个。)
我看到神官调整姿势,让左肘对着地面,身体浮起金色的光芒,接着就是一股巨大的冲击,震得我人事不知。等我醒过来,看见神官躺在我下面,一动不动,眼睛闭着,嘴角还有道血迹。
我吓得险些心跳停止,连忙抓住他肩膀用力摇晃,感觉手湿湿的。我用右手扶住神官,摊开左手一看,果然是血。再看他躺的地面都凹陷下去,小石子上全沾了红色的液体。我竭力使自己镇定,把神官轻轻放回地面,想探探他的脉搏,这时神官咳了一声,我喜得直摇他:“神官!你醒了!?”
“别摇了……”神官睁开眼睛,吐出很微弱的声音。我急忙松手,想起骨折的人不能摇,更不能随便移动。其实要不是神官用斗气减弱了冲击,就算他垫在我下面也是一块粉身碎骨的下场。
神官动了动,似乎想爬起来,我刚想扶他,就听见他说:“肋骨好像断了。”
“什么!!”我大惊失色。
“没关系,待会儿接起来就行。”
“干嘛不用魔法?”
神官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这才想起我们中了拉芙蕾西亚的毒,懊恼地敲敲脑袋。看到我的样子,神官笑起来。
“冷静点,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扶我一把。”
我点点头,无论何时,身处何地,只要看见、甚至想起神官的笑容,我就能鼓起克服一切困难的勇气。我尽量不碰痛他的背,慢慢扶他坐起来。神官摸摸胸口,耸了耸肩膀:“真的断了,三根。”
三根!“怎么办!接得起来吗?要不要我帮忙?”我紧张得语无伦次,心脏抽痛不已。以前我看到唯叔叔和爸爸妈妈受什么伤时,就会这样,唯叔叔说这是“血缘”的缘故,没想到看神官这样,我也会心痛,大概因为我把当真正的亲人看罢。
“接的起来。”神官笑了笑,用力一按,响起一声奇异的脆响,我抖了一下。
“妈的!痛死了!”神官破口大骂,“都怪那朵该死的臭花!哎唷~~~”
“喂!真正的男子汉,这种时候应该咬牙忍痛,而不是发出这种丢脸的□□!”神官精力充沛的模样让我松了口气,忍不住调侃他。
“痛就痛,干嘛要忍?多无聊!”神官抬起头,叹了口气,“伤脑筋啊,我这个样子,别说爬上去,连走路也成问题,看来我们得在这里待几天了。”
“唔,的确很麻烦,首先食物……”
“食物那里有。”神官用大拇指比比后头,我转头一看,大吃一惊:“啊!多多!”
“我只有两只手。”神官叹息,神色很愧疚。我看着倒在血泊里的羊尸,心想早知如此,当初就不用去救这只羊,那我们就不会掉下来,神官也不会受伤。对我来说,神官的安危远比一头羊重要,真是霉羊!我暗骂。
才骂霉,就下起雨来。我慌忙寻找可以挡雨的地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山洞。洞很小,只能挤两个人,八成是裂缝不是山洞。我扶着神官进去,这时他已经完全湿透了,我很担心,以他的伤势,淋了这场雨,很有可能会发烧,之后的发展也证实了我不是杞人忧天。一开始因为洞里很暗,神官安安静静地坐着,背靠着墙,好像睡着了;加上我正忙着生火,就没发现。后来我生了半天没生起火,想问神官借,他有带用油纸包的火石,这是他早年当冒险家养成的好习惯。
我叫了两声,没有回音,慌起来,伸手探去。洞里的空间很小,我一下就摸到他,触手滚烫,烧得很厉害。我急忙在他身上翻找,找出火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引燃两根不太湿的木柴,点着火,看清他的情况。脸色通通红,身上全汗湿了。我叹气,这种发展和许多言情书里写的一模一样:坠崖、受伤、发烧、取暖——若没点着火肯定得用人体取暖吧?幸好没落到这地步。绝非我讨厌神官,只是……结婚前做那种事实在不太好,我思想是很保守的,虽然万不得已时,我会毫不犹豫地照那些情节教的去做。
我脱下外衣,撕成一条一条,用来做绷带。当我想帮神官包扎时,看见一个十字形的项链,就是他上次受伤,露出来的项链。我一时没顾上细看,帮他包扎好,掏出手帕拿出去浸饱雨水,拧干后贴在他脸上,或者挤进他嘴里,一直忙到雨停,那时刚好傍晚。
神官的烧直到后半夜才稍微退下来,一直在呓语。因为说得很轻很含糊,我基本都没听出来,除了一个名词。一方面是觉得神官在念这个词时,语气很特别,虽然特别在哪里我说不清;另一方面是他反复念了好多遍。
——菲莉西亚。
或者是费里西亚,总之就是差不多音节的四个字。我估计是费里西亚,因为菲莉西亚是女孩的名字,而神官不可能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就算叫也该叫雪露特,她是目前唯一和神官有那么点味道的人。
我胡思乱想了一整晚,第二天早上,神官的烧退了,中午他醒过来。我递给他一只烤羊腿(不用怀疑,是多多的),然后问他那句梦话是什么意思,我要确定他是不是花心大箩卜。
“菲莉西亚?”神官咬着羊腿愣在那里,“谁啊?”
“我就是问你呀!”
神官皱眉苦思半晌,摇头说:“我不认得叫这名字的人,也从没听过有人取这种名字。”我不解,神官解释:“Flesia,在古代语里是「末日审判」的意思,还有个意思「世界」,是相当神圣的字眼,所以没人敢取这种名字,也无聊。”
“是吗?”我还是有点在意,但看神官的态度也不似作伪,于是把这个疑问放在心底,留待以后考虑。
“别想了,快睡一觉,你照顾了我一整晚吧。”神官盯着我的脸说。我不好意思地躺下来,被冷冰冰的地面骇了大跳。尽管我有露营的经验,但以前都是裹着毛毯睡觉,从没直接躺在地上,而且这地面还是湿的。看到我的样子,神官把钮扣扣起来。
“靠到我肩上来。”
“你不会突然变身成狼吧?”我爬起来,笑嘻嘻地说。
神官装出生气的表情:“对圣职者说这种话,当心我打你屁股!”我靠向他,小心不碰到他胸口:“得了吧!除了那个冠,你全身上下没个地方像圣职者的。”
“对了,我的冠怎么不见了?”
“先前我量你体温时嫌它碍事,就拿掉了。”我顺道拨开他的浏海,探探温度,结果让人满意。神官拍拍我的后脑勺:“好了,快睡吧,火我会守着。”
当我醒过来时,外面一片漆黑,夜风送来虫鸣蝉叫声,洞里充斥着明亮的火光,暖洋洋的。我揉揉眼,发现我睡梦中竟然整个人钻进神官怀里去了!
“对不起!弄痛你了吗?”我第一个反应是检察他的伤。
“没关系,是我拉你的,这样睡的比较舒服——喂!别摸我胸口!痛死了!”
我故意再多“拍”两下:“这个伤要多久才会好?”
“如果不用治疗术,起码半个月。”神官咬牙切齿,“不过再被你拍下去,就要延长至一年了。”我这才缩回手:“那拉芙蕾西亚的毒要多久才会散?”
“一个礼拜,不过我有几瓶解药在神殿里。”
“……看来我们得做好长期战的准备了。”我叹息。虽然这个悬崖不算偏僻,但昭霆他们要在短时间里找来还是不大可能;何况昨天的雨把我们和多多的足迹都冲掉了,现在大家一定急得像没头苍蝇一样团团转吧,真应了一句话“天有不测风云”。
“不,我们必须在明后天里想法子离开。”神官郑重否决,“你睡着时,我用灵波查了一下(注:心灵魔法的一种,所以不受孢子云影响),崖底没有其他生命反应,也就是说我们唯一的食物就是这头羊,就算加上野菜野菇什么的,也撑不了几天。”我大为犯愁:“可是,你我这个样子,根本没办法上去啊,也没法向大家传讯,起码得等你伤好。”其实我倒不急着回去,我真正担心的是神官的伤。羊肉也算了,吃野菜那种东西一定会害他营养失调,虽然附近可能长着不少草药。
“用不着等伤好,只要联络上耶拉姆他们就行了。”神官笑着说,我一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有了主意,高兴地问:“怎么做?”神官却弹弹我的额头:“自己想。”
“为什么!”
“你太依赖我了,应该尝试自立更生,独立思考。”神官打了个哈欠,闭上眼找周公喝酒去了,剩下我一个冥思苦想,不时走出山洞来回踱步。
“我想不出来~~~~”三个小时后,我扑回洞里,把神官摇醒。
“唉。”神官叹口气,拉扯头发,“给你个提示:利用有限物资。”说完,又睡了。这头大睡猪!我气极,偷偷拧了他一把,意外发现捏他的手感不比史列兰差,比我和昭霆好好几倍。真是的!异世界的男人都是怎么保养肌肤的?女人的立场都没了!(注:因为异世界的空气比较好。)
这次只过了五分钟,我就扑回山洞:“我想到了!”
“哦?”
“用「飞焰」对不对?”我真是傻瓜,竟忘了身上有这件宝贝,“但是,怎么用?”
“发个光球上天,运气好的话就可以和这个鬼地方说再见。”神官伸了个懒腰,大概牵扯到伤口,皱了皱眉头。我茅塞顿开,击了下掌:“一个光球不够,我多发几个上去,拼个‘SOS’出来,包管把人叫来。”呵呵,地球的求救信号,终于派上用场了。
“‘SOS’是什么?”神官一头雾水。我比了个“V”字:“我和昭霆之间的暗号,表示求救。”
“太好了,阳,你很深谋远虑。”神官夸奖我,我低下头,不让他看见我脸上的惭愧。经过这次教训,我决定以后和昭霆一起想几个暗号出来,以备不时之需。接下来,我开始凝神发动飞焰里的炎之力。
我只有两次发动飞焰的经历,一次是和双头哭虫作战那次,一次是在勇者的坟场,而且都是误打误撞。加上平常箭术和魔法两门课已够我忙乎,根本没空研究飞焰,所以初时我一点概念也没有。好在有神官提点,再加上不断摸索,我终于打出一只光球,再来是第二只……平均每只花去我一小时,还不包括休息时间,以致一直忙到早上,也只拼了一半,只好再等一天(白天看不出光球)。神官坚持要我躺下休息,自己张罗早饭。我们争执不下,最后我火气一冲,用弓背将他拍晕,才取得做饭权。连我的攻击也挡不住,这家伙还想起来烤羊?简直是笑话!
我把最后一只羊腿串在木架上烤,不时看看神官,突然想起这是第三次看他受伤了,第一次是为艾瑞克队长,后两次都是为了我,这家伙好像总是为了别人把自己弄得头破血流的,真是傻瓜。我暗暗发誓,一定要早日独当一面,不仅能够保护自己,还要保护他,而且绝不让他再身陷险境。神官为我和昭霆已经付出太多了,多到我无法还清。
烤好羊腿,我把神官摇醒,他少不了一通咕哝,说什么我不懂得尊师重道之类,我全当耳边风。因为得等到晚上才能继续发信号,接下来我们就像往常一样,上午练箭,下午学魔法。虽然没有魔法书,但神官的大脑就是一部百科全书。我们一个教一个学,轻轻松松就打发了一个白天。我不禁庆幸是跟神官一块掉下来,要是我独自一人,三天下来非发疯不可。
就可惜没带琴下来,以前每天吃完晚餐,我和昭霆都和村里的孩子一起,围坐在火炉边,听神官唱歌或讲故事,那段时间是一天里最快乐的时光,不管训练得多苦多累,只要听见神官优美的琴音和清越的歌声,再大的疲劳也烟消云散。看出我的心思,神官笑了:“想听歌?”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别唱,耗力气。”
“那我讲个故事吧,你想听哪种的?”
“为了配合气氛,讲个恐怖点的吧,比如魔族!”我兴致勃勃地建议。神官好笑地看了我一眼,想了想,说:“那我讲个魔族和人类交朋友的故事吧。”
“好好!”
“魔王艾尔拉斯你已经知道了,除了他,魔界还有五位强者,分别是宰相维烈·赛普路斯,四位近侍菲亚斯、弗雷德、伍兰夫和卡帝丝。人们按照他们的力量称呼他们为炎、水、风、雷、地五大幽鬼。炎水风三位幽鬼是男性,地雷两位幽鬼是女性。因为上级魔族不老不死,他们的外表看上去都很年轻,至于实际年龄只有天晓得。”
“当魔族真好,可以不老不死。”我忍不住插嘴,非常羡慕。
“加起来就是老不死。”神官耸耸肩,“也许就是因为有这样的体质,上级魔族都不明白生命的宝贵,在全世界掀起腥风血雨,一个不高兴就砍几万人(我咋舌),就算想阻止也不行——讲打,打不过;讲道理,语言又不通。”
我一呆:“语言不通?”神官点点头:“嗯,魔族和龙族及其它土生土长的异族都不同,他们是某天突然出现在这世上。很多人认为他们来自一个未知的次元,还有说法他们是堕落的神明,因为魔族的力量实在太强了,只有龙族还能与他们对抗,其他种族包括人类在内全是挨宰的份。但这么一来,各大陆反而统一起来,心连心研究对付魔族的方法,从而使魔法文明极度繁荣起来,这现象引起了一个高等魔族的兴趣。他开始觉得人类不是魔族原本认为的‘低等动物’,而是种有智慧的生命体,为了肯定自己的想法是否正确,他装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混入人类社会,打算学习人类的语言,这个人就是魔界宰相维烈·赛普路斯。”
“啊!后来呢?”我完全被神官的故事吸引了,忙不迭地追问。
“后来他遇上一个真正的人类少年,这个人的真名我不知道,但他的外号可是赫赫有名,叫‘古兰·罗瓦’。”
我大吃一惊:“圣贤者!!?”
“没错。”神官轻叹,“命运真是残酷的东西,不是吗?魔界宰相和人类的圣贤者成为了朋友。当时的圣贤者是「召唤师世家」珂曼家的养子,后来的圣兽召唤师洁西卡是他的义姐。他们俩在街上遇见被流氓围殴得奄奄一息的赛普路斯……是真的被殴还是假的被殴?这个只有赛普路斯自己知道,不过据说他是运动白痴,可能真的打不过那群流氓吧,谁叫他装人类——言归正题。古兰·罗瓦和洁西卡出手修理了那群流氓,把伤者抬回家里,然后发现他们救回的少年不会说话,可是他的声带又没有损伤,很奇怪,当然我们俩不奇怪。但当时的圣贤者和召唤师都只是一丁点大的小毛头,很快就不介意地和看起来和他们差不多大的魔界宰相打成一片,教他识字说话,一块儿玩耍,学魔法。在这段时间,赛普路斯惊讶地发现人类竟拥有不亚于魔族的智慧,而且和魔族一样拥有喜怒哀乐等情感,还有他们对生命的热爱,对弱小的同情,都让一向草菅人命的赛普路斯深深困惑,他开始怀疑魔族的行为是否正确。
于是他回到魔界,将自己的经历汇报给魔王艾尔拉斯,震动整个魔界。在魔王的召唤下,上级魔族纷纷撤离人界,分成两派讨论今后的方针。一派主张保持对人界的态度,理由是不管人类有情感还是有智慧,打不过魔族是事实,而强者统治弱者是天经地义的道理;另一派赞同赛普路斯,打算和人界签订和平协约,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发展;魔王中立。由于和平派的代表是炎水风三大幽鬼,魔界的三名重量级人物,即使剩下两个幽鬼和七魔将都站在反对立场,也无力回天。
然而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使人魔两界和平与共的希望化成了泡影。魔王的独生女,魔界公主玛格蕾特被赛普路斯的故事勾起好奇心,偷偷跑到人界玩,结识了精灵王奥佛瑞特,两人相爱并结婚。但玛格蕾特隐瞒了出身,谎称自己是个人类的孤女,因为精灵族和魔族一向势不两立,加上过去火拼了无数次,互有损伤,累积了相当深的仇怨,玛格蕾特生怕丈夫得知她是魔界公主后,会把种族的恨转移到她身上。可惜天不从人愿,一次为了救一名精灵族的孩童,玛格蕾特使用了力量,暴露了魔族的身份。精灵族大哗,坚持要处死她。但奥佛瑞特不同意,他宁愿交出王位,只求族人饶过妻子一命,让他们夫妻归隐山林,从此与精灵和魔族都再无瓜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