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这个时间,她又去将鸡圈里的鸡鸭给喂了,又把院里种着的那些花给浇了水,再把院子给打扫干净。
乡下人家,早上没有那么多的喧嚣,只有连绵的鸡鸣,徐徐的炊烟,潮湿的林雾。
雾气重的时候,吸上一口,好像鼻腔里也能感受到那种又湿又冷的感觉。
做完这些事情,锅里熬着的红薯粥也好了。
香甜的红薯,搭配着洁白的米粥,再有一碟儿爽脆的泡菜,就是乡下人家最简单的朝饭。
泡菜坛子里的萝卜茎,是昨日才泡下的,新鲜的萝卜叶子,去掉叶子之后,只剩下一根茎,放到泡菜坛子里,今天早上抓出来吃,不会太咸,也不至于辣口,当地人称这种泡菜为跳水泡菜,淋上一些辣椒油,是吃粥最好的搭档。
林初夏在切萝卜茎的时候,闻着那酸酸的气味,终究是忍不住,拣了一截儿放在口中,又酸又脆,让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寒颤,也皱起了眉头。
家里的泡菜,算不得好吃,倒也聊胜于无。
想想也是,能够把白面馒头给做成铁馒头的人,又怎么会泡出好吃的泡菜?
看来,她还得将家里的泡菜坛子给重新改进过才行。
等她将朝饭做好,其他人也起了床。
洗漱过后,众人坐在桌旁,就着一碟泡菜,吃着红薯粥。
那红薯粥,林初夏并没有放糖,吃的便是那红薯本身的香甜。
只是,这家里的红薯,并不是她喜欢吃的那种红彤彤的蜜薯,这种红薯,口感很水,并不够软糯香甜,这也是为什么她要钱多家的红薯藤的缘故。
红薯这种东西,本就是产量极高的作物,一截儿红薯藤埋在地下,就能结出一串,红薯藤种下之后结出的红薯,才是最好吃的。
“闺女,一会子吃了饭,你就和遇安回去,要带回去的东西,我都给你准备好了,你也不必急着回来,若是想在那边多留两天,也是可以的,咱们家,没有那么多迂腐的规矩。”
孙玉贞喝了一口粥,才对林初夏说道。
“娘,我知道了。”林初夏点点头,应声道。
那样的家,她回去只怕也没有想要多待上两天的心思。
“还有你,”看向秦遇安的时候,孙玉贞又换上了另外一副神色,殷殷叮嘱道:“一会子去了你岳父家里,可不许再像现在这样没规矩,你平日里胡闹,我也不多说你了,但是今日,你必须懂事一点儿,到了那边之后,眼里要有活儿,见到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手脚勤快些。”
“知道了。”秦遇安扒拉了两口粥,才嘟囔道:“真不知道,究竟谁才是你亲生的,怎么就这样向着她?”
听着秦遇安的话,林初夏又给他夹了一筷子小咸菜,自己却没有了多少吃饭的心思。
她自然清楚,娘说这样的话,就是希望那边的爹娘看见自家相公并没有传言的那样糟糕,相反,他手脚勤快,是一个值得托付的。
可是,一个会为了三两银子将自己的女儿逼得上吊的人,真的会在意自家女儿究竟嫁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闺女,一路上有什么事情,就要你费心多提点遇安两句,他性子不好,若是有什么地方做的不对了,只管打骂,不必客气。”
就在林初夏出神的时候,面前又响起了一道声音。
“娘,我晓得的。”她回过神来,微微的点了点头,然后,才又用手肘捅了一下身边的秦遇安。
看吧,娘都这样说了,她这是奉命驯夫。
见她这般乖巧,孙玉贞也将自己的心给放了下来。
唯有秦遇安,在听到这番话之后,将自己的头给埋得更低了。
阿砚说得对,这种情况下,自己便是说得越多,就错得越多。
两人在家里吃过朝饭之后,孙玉贞便将提前备下的东西都给拿了出来,“闺女,这些猪肉,给你爹娘提回去,还有这壶酒,还有这匹布,让你娘做身新衣裳。”
“娘,这也太多了。”看着那些东西,林初夏自然知道,对于乡下人来说,究竟有多贵重。
“你这孩子,尽是胡说。你爹娘给我们家养了你多年,如今你已经是我们家的人了,我自然应该拿些东西感谢他们,和你比起来,这些东西又算得了什么?”孙玉贞嗔怪道。
“是,在娘的眼里,娘子什么都是好的,娘子才是你的亲闺女,我才是嫁进来的那个。”秦遇安嘴上说着,但也主动将桌上的东西给拎在了手中,“娘子啊,时辰不早了,咱们还是先走吧。”
“好。”林初夏应了一声,才又对孙玉贞说道:“娘,我和相公就先走了。”
“去吧,去吧。”孙玉贞拉着她的手,将她送出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