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找到是什么意思?”跟父亲解释了昨天的事情后,布拉德利克第一时间见了等候在自己书房门口的保镖。
被派去抓木鸢的保镖低垂着眉眼,仿佛没有感觉到雇主隐忍的怒气似的,声音平稳的道:“我们去的时候房间已经空了,出来的时候正好遇见了带新租户来看房的房东,据房东说,玛丽凯莉小姐昨天问了他一些事情后就告知他要退租,他现在也不知道她的去向。”
布拉德利克怒极反笑:“所以一个大活人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花时间应该能够找到。”保镖道。
布拉德利克这次没有立刻开口,他有些出神儿地注视了一会儿今早他从警署抄写来的白教堂惨案的调查报告,良久,淡淡地道:“用不着找,找人去盯着卡文迪许跟华格,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是。”保镖道:“您还有其他吩咐吗?”
“只要她出现,不论用什么手段,一定要把她带到我的面前。”说这话的时候布拉德利克年轻俊朗的脸上交织着阴鸷与困惑的复杂情绪。
“是。”见布拉德利克不再说话,保镖出了房间。
留在书房里面的布拉德利克再次仔细地翻阅了一遍桌上的资料,他翻动的很慢,看得异常的仔细,翻阅的过程中,布拉德利克再次想起了刚刚在父亲的书房里两人的对话:“为什么会关注白教堂案?”
“听说女王也在关注,有了点兴趣。”
听了他的话后,父亲只是静静地注视了他的神情一会儿,然后平静地道:“你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当然。”他回答的严肃又斩钉截铁。
他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只是他不好跟父亲说明真正的原因,其实相比起这件轰动整个伦敦的血腥杀人案,他更好奇的是玛丽凯莉这个女人的变化。
昨天一天他都处于不敢置信的盛怒中,怒火冲昏了他的头脑,让他不能冷静地思考是什么让一个一看就透的女支女变得思维和力量都不同寻常,而且,她为什么会如此关注这个案件?仅仅是因为她们的身份都是女支女吗?不,这不符合常理。他已经仔仔细细地研究过这个案件三遍,每一遍的结论都无不例外的是玛丽凯莉除了女支女的身份外,其他的一切都不符合凶手对于击杀对象的要求——她才30岁,未婚,未育,不酗酒甚至很少喝酒……
布拉德利克看着手中的资料,再次陷入了沉思,那么,在他没有见她的这两天里,她的身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会让她如此坚定的认为自己会是凶手的下一个目标,甚至为此做出了如此多疯狂的事情?
不可避免的,布拉德利克又一次想起了昨天的遭遇,想起了今天一大早他跟脸色阴寒铁青的克里斯蒂安被救时围观众人那一言难尽得表情,布拉德利克已经冷静了的头脑再次轰鸣了起来,直到现在,他都不能相信,那个女人居然就在伦敦警署里面几次打晕他跟艾利克斯.克里斯蒂安,然后竟然就那样心安理得的在晕倒的他们面前翻阅资料,并在走之前丧心病狂地把他们两个人绑了起来嘴里塞上抹布,同时假传消息说他跟克里斯蒂安要在档案室里面通宵,严禁任何人的打扰……
简直不能回忆,只要一想到嘴里被塞着臭抹布呆在那个阴冷简陋的小房间里一整个晚上,布拉德利克就忍不住的恶心欲呕,而那个女人,竟然在走之前还笑的多情的跟他们说再见,简直疯狂!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什么给了她这样的胆子?!
别跟他说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惧,恐惧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行为,但绝不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和头脑。
布拉德利克脸色阴沉地看着桌上女人死状恐怖的照片,十分“期待”那个女人被他抓到手里的那一刻。
里斯宅23号
木鸢并没有拿走警署里面的文字档案,她只拿走了档案中备了双份的照片,在新住所安顿下来后,她立马在自己的记忆还算完整的时候复写了一份案情调查报告。
此时,她正看着手中复写的资料,一遍又一遍的抠着里面的细节并寻找共同点。
第一案
受害人:玛丽.安.尼克尔斯,女,42岁,职业女支女,离异,育有五个孩子,酗酒
被害时间:1888年8月31日凌晨三点左右
被害地点:伦敦东区白教堂附近
致命伤:割喉
发现人:工人查尔斯
记录现场治安官:内尔
尸体基本情况:
— —受害人仰躺在地上,脸部被殴打致肿胀,部分牙齿脱落,裙子被掀到腰部,没有被侵犯的痕迹,脖颈儿处的割伤为致命伤,腹部伤口为倒v型。
走访结果:当晚没有目击证人,没有人听到过响动,没有发现导致致命伤的凶器,现场遗留的碎裙布上有两种不同花纹的鞋印,其中一种已经被证实为第一目击者查尔斯的鞋印,第二种鞋印的主人未知,鞋号为8码,鞋底花纹为条形纹,遗留在碎布上面的数量为前后相反的两枚,同时碎布上留有团状和若干无规则的血迹。
木鸢在“前后相反的两枚鞋印”那里标注了“凶手很可能在要离开的时候想起了什么又返回”这句话,同时注上了“凶手并不在乎留有鞋印这件事”。
第二案
受害人:安妮.奇普曼,女,47岁,职业女支女,寡妇,育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因绝症夭折,另一个先天残疾,酗酒
被害时间:1888年9月8日凌晨4:00—5:00之间
第一案发地点:未知
发现地:汉伯来街29号楼后院
致命伤:割喉
发现人:约翰
记录现场治安官:内尔
尸体基本情况:
— —尸体仰躺在地上,左手放于胸前,面部有殴打伤,除割伤外脖颈还有明显的勒痕,裙子被掀到腰部,没有被侵犯的痕迹,腹部伤口为倒v型,部分器官遗失。
木鸢在“部分器官遗失”的后面标上了“第一次作案后凶手对受害者伤害程度加深”的注解。
走访结果:同在汉伯来街29号楼的住户艾米莉肯定的跟警察说凌晨4:50左右她并没有看见后院有安妮的尸体,当时她正在门口干活儿,如果后院里面有人她一定可以看到。以此推断,第一案发现场并不在汉伯来街29号楼的后院,被害者是在凌晨4:50后被移尸至此。
目光在移尸两个字上停顿了一会儿,半晌,木鸢才慢慢地在这两个字的下面标上了重点符号。
备注:从伤口可以推断出凶手用刀手法专业娴熟。
看到这里,对于前两个案件她已经有了个比较明晰的思路并且确定了接下来要调查的方向。她再次在“职业、年龄、酗酒、被掀开裙子但是却没有被侵犯的迹象、伤口形状为倒v型”的下面划上了波浪线,然后视线定在了“用刀手法娴熟”这句话上,她看了很久,直到心里有了一个大致的猜测范围。
她接着向下看去。
第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