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眼中,孤独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悲伤——因为欢乐的时光容易让人忘却,只存于照,流于浮云;而悲伤却总是令人记忆深刻,铭记于心,印在脑髓深处。
我很享受孤独。但这并不是说我不会因此而感到悲伤、难过,相反,其实在我的人生中很大部分时间,尤其是少年时期,我都因为不知道如何排解这孤独而感到愁苦、无奈和自卑。
那种晦暗的情况差不多直到我开始工作--当我真的接受、接纳这孤独的注定时,我的性格不再犹豫,感觉天空也明媚了很多。因为我知道,即使我失去了很多,但我收获了更多。
我有时候会想,为什么人犯错了会需要进监狱,而在监狱不能和狱友相处好的人,也会需要单独禁闭?因为他们不曾孤独。或者说是他们和别的人相处,就会在他们的脑海里畏惧、渴望很多事物,才会不断犯错,将自己的生活置于重重迷雾中,在找寻生命真正意义时烟逝生命。
世界上的人有很多种。有的人总是畏畏缩缩,或是阴暗可怜,可是有的人却内心沉着、生活简单——其实要做到这一点的话,也很简单,学会孤独就已经足够了。
因为只有你一个人的话,不会跟人争吵,嫉妒,没事所以你总要找些事情做,也要珍惜、爱护自己,学会自己的事要自己负起全责,而且在内心修行、修身养德的时候也不忘这世界:时时言简意赅,刻刻战战兢兢……
我想,如果一个人能忍受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事物——孤独,那就再也没有什么能使人恐惧的,而那也意味着,那个人将可以自由地前往任何想去的地方。
这是奉行独身主义的法医方殷日记中的某页,篇幅还算长,这很难得。
因为她不常写日记,就是连孩童时起,她也不怎么做笔记的--即使她不懂,这点说来有些惭愧,但事实就是如此。
方殷把这归结为下时候父母总逼她练好字缘由,逼过头了,所以她才会对写字这种东西产生如此巨大的厌恶和不耐烦--因为她实在写了太多字了。
带着那样抵触的心练字,方殷长大后写的字就更不尽如人意了,她很没有耐性,写的字也常常一笔而就,几乎没人看得懂的,要不是她记忆力好--有一次就是别人拿着她之前的记录本来问她问题,因为她脑海中没有了关于那段文字的记忆,所以她连自己写的是什么也都看不懂。
这很可笑,也很羞愧。
所以后来,不怎么捣鼓电子产品的方殷,只要能用打字来做的全都用打字来记录......纵然如此,但与之相悖的是,方殷这个极其讨厌写字的人,竟然有一个不得不堪称怪异的习惯,那就是抄佛经,而且还是不间断地,即使是偶然一次没写,也会找时间补上。
这对她时不时繁忙至极的工作来说不可谓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而据所有人看来,她又是个极讨厌麻烦琐碎的人--所以这可真是,当真怪异之极。
有人曾问她是否做错了什么,才需要如此。
因为很明显,方殷并不是个相信上苍的人,也是个极简生活的,擅长摒弃任何兴趣爱好,那会这样做的原因唯有愧疚了。
方殷刚开始对这个问题是没有回答的,她本来也不是个常说话的人。
但后来有一次,可能是被问烦了,于是她阴森森地,“是,那年冬季晋升的时候,我还差一个解剖就可以再上一步,可是当我解剖时,我发现那个人还活着......然后我杀死了他--因为我无法再忍受漫长的等待了。呵呵!”。
问的人被笑得心里拔凉拔凉的心慌手抖,只得借故离开。
方殷这才搭拉下嘴角,端起桌上热气氤氲的咖啡杯,不由地看向窗外的冰雪冷落的风景。
阳光洒在洁白如霜的雪地之上,再之外的是漫漫风雪,折射的光刺痛了她的眼。
转椅扭了个方向,她伸出细长的手一下把身后的窗帘关了起来,然后转过身来继续工作。
干脆利落。
可能是肤质原因,方殷的皮肤是麦色的,和土地的颜色一样,厚实、沉重。
这点可以从即使她在解剖室呆了七八年都没怎么出门过,肤色也还是没什么变化中可以看出。
而方殷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个矛盾的人,她很懒,但她也爱运动——矛盾的地方也不仅仅只体现在这。
虽然这几年她几乎都待在法医大楼里足不出户,到最后居然发展成甚至一年多都没有出去过了。
不过即使那样,她的精神状态和体型也不像蜗居了很久萎靡的人那样颓丧,反而犀利得很。
这可能归功于她的精神“锻炼法”,不过其实,最开始并不是方殷自己不出去的,而且被“限制”出去的。
几年前,法医大楼在方殷入职前配备了现今的感应门,这刚开始让懒怠开门、和也有洁癖,怕和那么多人共握把手的方殷还跟欣喜,毕竟她虽然并不排斥共用的东西,但要是能不用的话,自然是不用的好。
刚开始的入职有人带着,后来一阵子的上班也还固定,所以方殷还没发现问题。
但后来随着法医这个职业的压力和压迫随之而来,方殷要加班,或是不想见什么人,心境有了变化,并没有随大流下班的习惯了。
可也是直到这时,她才发现——她的某些自我否定是对的——因为当她一个人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那个感应门感应不到她的位置!
难道说她不是人吗?这明显是不可能的事实!
于是,被人欺凌、遗弃的感觉瞬间击倒了疲惫不堪、饥饿的方殷,那一瞬间她几乎忍不住想把整扇门都给踢碎。
可是不过几个呼吸间,不知道想到什么,她又平复了下来,把那种感觉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最深处,扔到脑后。
然后回到办公室,用其他的东西吸引了自己的注意力。
其实方殷想到的,是她的安全。
别看她为人似乎狂傲不羁,不信神明,但她非常爱惜自己的生命,就如同她爱她母亲给予的所有那样。
也是那一瞬间,她就意识到两点了。
一,她不能让别人知道这点,但她没傻到这点去剪了监控器的记录,而且想了一套说辞,说是在测试新用得控制感应门的仪器——不过从没人问她,想来是没有人看见了。
二,之前她还为看到前辈因为被胁迫改法医记录不成而被杀害的事情而感到害怕,甚至还萌生过退意,不过却还是决定坚持,由此,这也是个契机,既然要做,那就奉献一切吧!而且这样子呆在这样尸体遍布又有警力的一个地方,就不会被乱七八糟的事情影响了。
于是方殷干脆的,把自己本就不多的家当删删减减,常驻在了法医大楼里——而且说实在的,她现在也很喜欢这样的生活,简单,却又挑战性。
简单在于没有常规的那些与社会人相处的一些人际问题——那也是她并不擅长处理的,而挑战在于在这个专业上迷人而又神奇的一点。
方殷越来越觉得,其实死人身上的奥秘比活生生的人有趣得多,不过解开的方式也困难的多——但比起与人的直接对话,她还是更喜欢这样间接的了解方式,因为人会说谎,而尸体却不会,最多只会迷惑而已。
而这,也是方殷人生最为之不懈努力的一点:解开未知,永不迷惑。
不过方殷每天只坐等着源源不断有尸体来源的好日子很快就要结束了(这并不是方殷对死者的不敬、或期待更多尸体,只是单纯把这当成职业来说的话的确如此),因为法医大楼部面临着解散了。
据说是为了更配合好刑侦队的工作,提高本市破案率,也精简、合理整用资源,所以才需要连本来在法医大楼驻守部的人也出去外面,到现场检查、到刑侦部讨论……
“不能老让我们去求他们呐!”,提议的那些警察是这样说的,结果总长刚好来了,他也是警察出身的人,非常赞同这点,结果害得法医部部长也没来得及和他们说法医工作的特殊保密性,只能被大一级的文件给压了下来。
法医部通通解散,相关人员分插到各个部门,其他的也只有一句——如果有需要,可以向法医总中心申请特援。
就因为这——方殷正面临着她职业生涯的第二次重要抉择——离开,或继续。
不过虽然向往过上退休的田园生活,而且因为这几年没怎么出门又加班多的缘故,方殷攒了很多钱,但方殷还是选择继续工作。
但让方殷郁闷的是,法医大楼里的人一个个都搬了出去,就只剩下她还没有接到任何通知……这可真是!让人心烦。
所有人都以为她这是被开除了才会有的结果,连方殷自己都这样觉得,甚至还托人去问了农村的地皮,结果最后却发现原来只有她一人留任法医大楼。
难道说成她了最大的赢家?方殷不禁这样想。
可后来想想,只有她一个人的话,那这栋楼还算什么?
而且空房子的话也应该是找一位保安来看,为什么留下职位上层的她?
想不通,实在想不通。
方殷已经接到这份任令十三天了,看着整栋大楼的里人去楼空,没有任何人的身影,可她一人却无所事事——虽然她惯会擅长忍受孤独,可是什么事都不干却让她感到难受。
因为这就好像她是一个无用的人一样,随时可以被替代取消的那样,所以她很恐惧。
所以,为了克服她这恐惧,她颓废了,并决定做一件很无意义,但看起来也很有意义的事。
那就是把她少年无法控制自己一直看的电视剧和小说都翻出来重温了一遍——为了回忆当时的光景,也是对自我进行的一种阶段评判。
“我的天!这种电视剧我以前怎么看的下去?”。
方殷双脚盘在旋转办公椅上,皱着眉头,一脸肃穆地抓起一撮爆米花扔进嘴里,再喝了一口果汁,很是为以前自己的品味担忧的样子。
办公室里的厚重窗帘半拉着,使房间产生了一种昏晦的错觉,仿佛是在世界末日之巅,唯有方殷一个人,在吃完她最后一份食粮后,就会跳崖随风而逝地那样荒凉……
即使她还活生生地坐着,嘴里自言自语地和过去的她自己对话,可一切,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仿佛失去了那股流动的生命力,只是生动,却不鲜活,似乎她的大脑没有情感。
而在方殷连续点了二十五天的外卖后,这栋曾经的法医大楼终于来了一个除了送外卖的其他人了。
“部长?你为什么来了……”,方殷视力很好,一眼就看到了来人,从电脑桌前站了起来。
因为大楼里只有她一个人,所以她连自己一向紧闭的办公室门也打开了——反正大楼最外部是需要通行证才能进来的,而所有的通行证除了她自己的,全都已经上交了。
所以当法医部长的身影刚靠近办公室时,方殷就率先看到了。
法医部长是个即将退休的老者,经验丰富,很受人尊敬。
方殷也很敬重他,不过她做人奉行的原则一向淡交如水——关键对人她也实在热络不起来,因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缺失那种兴趣。
所以她起身打了下招呼后,也并不知道接着该说什么。
“难道不先请我坐一下……噢,我忘了,人人都说四楼方大法医的办公室里是没给人坐的位置的”。
原法医部长笑着,不知道为什么,那话中的分量却一下让方殷感到了异常的不善。
明明是个笑眯眯的老头,为什么变成了这样?
方殷暗自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手垂在桌后的位置,勾了下唇角。
“您说笑了,当时一楼急需拓展会议室,所以将整套桌椅借去了才会这样的,并不是我……”。
“可是你很乐意不是吗?”。
“什么?”,方殷不禁愣了一下。
“可是你很乐意把自己的会客桌椅“借了”出去,就是为了不让人在你这里逗留不是吗?为了专门收拾一个地方,好整天呆在这里,让人说你敬业,再霸占这里……”,他的语气越来越阴沉。
话听到这,方殷的神情已经很不悦了。
她并不是那种有心机的人——即使她有,可她的强烈的道德感也不允许她这样做,而且她也并不是个脾气好的人,向来遇水则水,遇冰化冰。
如此,她的眼眸垂了一下,然后抬头,对着一个老者实在说不出让他滚蛋的话,方殷下颌骨紧了下,手背在身后,径直走出,想越过他离开这个令人窒息的房间。
陡然,异像横生,原法医部长竟然抽刀直砍向了她。
幸而方殷之前早有准备,将桌后的铁柄抽了出来,此时一个横手挡在自己头上。
“咣当”一声,刀砍在了铁柄上,刀锋颤抖了下,闪动着银色的光。
方殷趁他还没反应过来,身子干脆地一个后旋转,用有铁柄的那一手狠狠地砸在了脖颈后面的位置,他瞬间晕了。
想了想,实在不忍心自己住那么久的房间被荼毒,方殷将他拖到隔壁空房间,将门从外面锁上,然后下楼,打算出去找警队的警卫——法医大楼在警卫大队的后山,是个无事无人光临的位置,现在这个大楼闲置了,就更没有人会来了。
而至于为什么不打电话呢,因为方殷除了座机没有自己的电话,虽然她有电子账户和手提电脑等其他的设备,但就是,她没有手机,而法医大楼座机又早已经被通通撤掉了,所以她只能徒步前去报警了。
可是直到下到了一楼大厅,方殷刚往感应门那里冲去,直到撞上了感应门玻璃,她这才反应过来——她都出不去,还怎么报警?
方殷纠结,正想着是要上楼去还是碰碰运气到窗口大喊一下时(因为窗户都装了防盗网,所以没有办法爬出去),刚好一个身影经过,于是她大喊了起来。
刚开始还因为她不常用这么大音量说话而不自然地卡顿了一下,后来发觉那人的身影即将渐行渐远,她也就顾不得了。
“那位……先生……那位先生,请等一下,请等一下……哎,等等!”。
黑暗中那个身影终于停下,缓缓地转过头来,从黑暗中重回到路灯之下的光明。
随着光漫在那人身上的影线,轮廓越来越明显,当那个身影完全落入方殷的眼眸时,她的瞳孔瞬间睁大了,然后悲戚。
“哇,我……啧!”,方殷只来得及发出这两声感叹。
因为那个男人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漂亮得一向“见多识广(因为见过死去的人太多,所以其实对容貌已经免疫)”的方殷都忍不住赞叹,简直赞叹到想骂粗话了。
然后下一秒她只剩一个想法:这么漂亮的男人,做成标本可好?
当然理智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她也只是将这一瞬间的想法忽略过去,立刻想起自己现在的处境,向他求救。
其实,在方殷的世界里,善良很重要。
而漂亮的人几乎等同于善良,除非那个人真的很不善良,否则方殷绝对不会置之不理,反而会为了那个人的颜值降低善良的底线。
而现在,对于那个男人漂亮的男人——秦负暄,方殷就抱着这样的宽容之心。
借着秦负暄的身体“打开”了感应门后,方殷急匆匆地道谢后跑到了警卫大队里。
因为她一贯的作风,所以竟然没有人怀疑她的话。径直派人去“请”原法医部长了。
而方殷听到那声吩咐后,就如释重负地仰身倒在了警卫大队办事大厅的沙发上,毫无形象。
是的,毫无形象。
她的鞋子,最常穿的那双拖鞋、运动鞋、凉鞋都放在办公桌底下的,结果因为出来的时候,她急着拿铁柄没看地上,所以现在脚上是一只套着运动鞋,一只穿着拖鞋的。
关键是方殷瘫倒在沙发上的时候,穿拖鞋的那一脚还翘在沙发的扶手上,一晃一晃的,就更加没什么影响了。
以前在法医大楼大楼一起和她熟悉的那个、现在在分配到这里的同事就皱眉了:“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再看看人家……哎呦真是”。
那个同事说的人家,就是刚刚在大厅另一头报备完事情经过又返回沙发这边的秦负暄。
方殷挑了下眉毛,“要形象干什么?反正人这一生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最好的镜子也只能还原人的三分之二原貌,你那么在意作甚?”。
然后没等那个同事的回答,看着秦负喧,方殷站了起来,整了整身上的衣服,唇角的弧度弯了一下,眼角也弯了。
“真的很感谢你的帮助。麻烦您了!现在没有别的事情,您可以离开了”。
说着,方殷微颔首,侧开身走去饮水机处,看样子是想去倒杯水喝。
不过,方殷走着,“啪叽”一声,方殷继续走着,又是“啪叽”一声,方殷再走着,又是“啪叽”一声。
然后全办公大厅的人都不由地笑了。
为什么呢?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地板打蜡打得太滑,还是方殷穿的鞋不对,沙发离饮水机不足几步的距离,她足足摔了三次!
而在此之前,她是个就算被人架着刀威胁解剖,下刀也不差分毫的人——这还真是,反差太大了,所以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
方殷倒是没笑,但也没觉得尴尬,就只是想仍想着还要倒水,只不过看着那没有一次性水杯的杯碟有些郁闷。
同事见状,忙把一个杯子递给了她,笑的喘不过气,“这是你之前用的杯子,还没别人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