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讯飞大厦顶楼。
简单的读本会议结束后,便是安排各个CV进行试音。
谈肆这次接的剧本是都市幻言,剧情总体来说比较虐,中间有好几段需要感情变化与爆发,导演便在从中选了一段让他来试。
他理了下思路,就进了录音棚。
此段剧情是男女主刷副本时女主意外受伤昏迷,男主不顾别人的反抗前去救女主。
“千灵——”
“你听得见我说话吗千灵,我来救你了,是我啊,是我啊!”
“啊——为什么!为什么!”
……
“千灵,我们回去好不好,跟我回去,回我们的家。”
“我要夺天錾!杀了沈云帆!”
……
一段剧情配完,谈肆嗓子干到冒烟,猛喝了几口水才缓过来。
配音这事,不是单纯的读台词,尤其是在感情转折上,更需要注入情感,调动自己的情绪,谈肆的这段不是一味的干吼发泄,而是由悲伤转为仇恨的感情变化,所以在声色处理上要前后陡然,形成一定的反差。
演播室的导演听完全程后给予了肯定,也跟他在一些细节处理上提了醒。
“配音最难的就是‘弱化说话感’,将声音成为表演者,贴切人物声线与人物特色,要让听众没有违和感,代入进去。”
“所以更加需要磨练与推敲,为了一句台词重复几十遍,找准自己的最佳状态。”
“切勿过急而用力过猛,也切勿过浮而忘了声音的本质。”
谈肆又和同组的CV对了戏,录了好几种不同的人物声线状态,才被导演最终敲定下来,直至十一点,组里才收工。
导演走的时候拍了下谈肆的肩膀,“做的不错,加油继续干!”
转口又补充道:“过段时间不就你生日了?”
“好像是吧。”
“说起来组里准备搞个直播会,好像就在你生日那会儿。”
“直播?”
“就是在贝壳上连麦,对剧做个宣传,你可不许推脱啊,一定要来。”
话都这么说了,谈肆也不好拒绝,点点头,“行,按您说的来。”
这是导演第二次与谈肆合作,谈肆非科班出身,是自己主动报名培训班的,当时导演手下刚好有一个剧本,急需招募配音演员,在培训班众多学生里,他一“耳”就相中了谈肆。
因为他的声线很特别,而且在配音时很会运用情感,就这样谈肆演绎了人生中第一部广播剧,也由小配角开始慢慢尝试大角色,成功走上了配音这条路。
他也随之名声鹊起,很多大IP配音组都纷纷抛来橄榄枝。
而谈肆在这条路上一直都矜矜业业,勤勤恳恳,只认准且做好一件事情。
导演也是后来跟HZ公司高层人员打交道,才被透露到谈肆就是公司最大老总谈恒宇的儿子,但谈肆却从未提起过,而且是自己找的声优培训班,属于“从零开始”,没有借他父亲的橄榄枝。
意外中却又觉得合乎情理,谈肆本就这样的人,他愿意花时间去多打磨敲击自己,愿意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努力。
他根本就不需要借别人的光,他自己就在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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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国庆的尾声,迟慕回了趟家。
布瑶镇坐落在林安的边郊,迟慕坐了好几个小时的大巴才到,一推开门就见外婆伏案在朱红色木桌上练字。
桌上摆满着宣纸和本本字帖,笔架上悬着几只粗细不一的绛色毛笔,黑墨浸染砚台,外婆用笔点了点墨,洋洋洒洒在纸中写下一句诗来:
【海压竹枝低复举,风吹山角晦还明。】
笔势雄奇、龙蛇斗行,遒劲有力的行楷力透纸背。
这句诗出自宋代诗人陈与义的《观雨》,既表达诗人观雨的感受,也引申出乌云散去,光明即将到来的勃勃希望。
外婆将笔搭在砚台上,摘下眼镜,望着迟慕一脸慈祥地说:“慕慕回来了,怎么又带这么多东西回来?”
“没什么,就一些补品。”迟慕把大包小包的礼盒放在桌子上。
“哎呦!下次不要再买了,我一个人又吃不完。”
“您留着慢慢吃。”
“看我吃得都胖了,”外婆摸了摸干瘪的脸颊,“人老喽,这些东西都无所谓,我们慕慕要多留点钱给自己买喜欢的衣服穿!”
外婆又转身拿起那张宣纸,递给迟慕,“看看外婆写的怎么样?”
迟慕连连称赞一番,又撸起衬衫袖子,作势也要写一张。
她从小就跟着外婆练,可因学业半途而废,如今也有好几年没碰过笔墨了,随意在字帖里挑了句诗来,刚开始写的时候手连着笔尖一起抖,小心翼翼的却还是将字形写歪了,索性另起一行重写,直到最后的一竖勾写完,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写的是孟郊《登科后》里最著名的一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外婆接过来看,表示不满地咂了咂嘴,“练少了,心也浮躁了。”
说着,敏锐的带着盘问的眼神继续问道:“谈恋爱了?”
“没有,只是太久没练了。”
外婆将桌子上的东西叠放在一起收拾好,“不小了,也该谈了。”
她一顿,似乎是想起什么,脸上漫上笑容,“我看那刘婶家那儿子就不错,听说一个月能拿一万嘞!”
“…他不是离过婚还带了个娃吗?”
“那王伯伯家那小孙子,诶呦能说会道的,长得可俊了。”
“他不今年才上高中吗?”
“那楼上那小伙子…”
迟慕从后面环住外婆,头侧靠在她肩上,“外婆,您就别操心了,我现在不还在上学吗?”
“我能不着急嘛!我现在年龄越来越大了,唯一的心愿就是你出嫁的时候能为你亲手盘花簪辫……哎现在都不知道能不能看到那一天。”
布瑶镇的习俗,姑娘家出嫁时要盘花簪辫,意味风风光光、合合满满。
“您别这样想。”
“外婆,相信我,一定会的。”
“您会看到我选择自己喜欢的人,然后风风光光的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