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朵却彻底通红。
小区道路不平整,路边积水坑洼,摩托车不慎踩进水坑,于宛身子向前倾去,圈在男生身上的双手下意识抓紧些,捏到紧致的腰腹。
腰挺细啊。
触感也很好,硬度适中,微微发烫。
她惊叹男生有一截好腰,正要撒手,听见深沉的嗓音,“松手。”
于宛松了,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不小心碰到的。”
“哦。”
他没什么情绪的回,车开得缓慢了些。
于宛轻笑,弟弟只是看着冷,实际还挺可爱。
摩托车行到马路上,于宛的头发跟着风舞动,发尾砸在下巴处,痒痒的。
她喜欢这样风吹在脸上的感觉,配上音乐就更好了。
突然想起包里有戴耳机,拿出来,点开一首喜欢的歌,一只插在耳朵里,另一只拿在手上,问前面的人,“要听歌吗?”
“行啊,听完我们俩一起去见阎罗。”
于宛耳机塞到另一只耳朵里。
忽然就觉得,弟弟不可爱了。
连人话都不会说。
努努昨天去找努努爸了,拿着自己暑假挣的钱和奶奶的私房钱把他爸从警察局赎出来,连行李都不收拾,直接要跟她爸去大城市。
还没走到汽车站,白日的一场大雨将他们困在荷兰街的一家旅馆内。
陆经宇让熟人先将人拦住,两人一时半会跑不掉,他先送于宛去中医那里。
荷兰街是一片商业街,吃喝玩乐都有,陆经宇把摩托车停在街道口,带着于宛七拐八拐。
途中看见有洗手间,于宛打声招呼进去。
出来看到陆经宇面前站着个女生,含羞带怯型,小白裙微微飘荡,轻轻挽下耳边的碎发,看男生的眼神隐隐带着期待。
今天街上来玩的人屈指可数,就这样还能被他吸引住一只白蝴蝶,于宛站在原地抱着胳膊饶有兴趣地看。
男生淡着一张脸,拒绝的话说得得心应手,白蝴蝶遗憾地离开。
于宛食指轻敲,修剪圆润的指甲有规律的敲在纤细臂膀,肌肤上受到的重力流通到脑海,一下下敲顺乱掉的思绪。
她好奇心很重,对新鲜的事物尤甚,也知道好奇心重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她多半克制,只探索自己十分有兴趣的事物。
陆经宇就属于这一类。
天边的火烧云起来了,灌木丛中盛开的野蔷薇披上一层霞光,迎着大片火红,于宛向陆经宇走去。
距离陡然拉近,她闻到他身上好闻的气味,很独特,如果非要找一个东西比喻,那不如说就像现在大雨过后香樟树上弥漫着的味道。
她很喜欢。
于宛闻到了陆经宇的气息,陆经宇也闻到了她的。
丝丝缕缕,朝思暮想。
与之一同惹起神经错乱的还有她眼角的一颗红色小痣,明艳又大胆。
“小宇。”
她轻轻说出两个字,如同重石砸到平静海面,激起翻涌波浪。
背后的云彩又开始移动,金红铺满时,红色小痣变得虚幻模糊。
一片斑驳晃影,陆经宇仿佛穿过时光的隧道,在耀眼的午后,看见一个笑容明艳的女孩。
“小宇小宇,你名字真好听。”
“那我以后就这么叫你了。”
小女孩坐在老旧的阳台藤椅上,细白的小腿轻轻晃动,眼角的红色小痣跟着灵动起来,金色的碎光洒在上面,明艳且热情。
光影虚焦成点,靠在阳台的藤椅变成爬满藤枝的灰砖墙。
红色小痣少了热情,多了大胆,于宛的眉梢轻抬,声音刮过咸湿的空气传来。
“有女朋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