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茜高中时候的班长是个相当厉害的人物,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厉害到她和班主任一起教训人的时候,她唱白脸,班主任唱红脸。
沈茜也被她教训过,因为在晚自习看杂志的态度略为大方。当时班长冲她说话的语气,跟沈茜家里那个掉书袋的亲爹几乎一模一样。
班长说,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大好的晚自习时间拿来看杂志,你不觉得浪费心痛吗。
现在想想,沈茜依然不觉得心痛。
事到如今,沈茜几乎已经忘了她的名字,只记得当时全班男女同学都叫她“班长”。哪怕后来分了科分了班,毕了业上了大学,在路上遇见了,大家还是叫她“班长”。
——原来班长姓姜啊,沈茜给高中时代的记忆吹了吹灰,捡起一个名字来。
那天她和班长在超市重逢后,稍微寒暄了几句;期间阮聪帮忙收拾好了那个摔坏的坐便器,又被班组长阿姨拉走,去拍几个“收银员热心服务顾客”的镜头。
班长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做过文员,做过销售,做过前台,做过餐厅小时工,做过幼儿园代课老师……眼下这份工作,刚刚干了三个月。
“那天晚上我刚给客人上完菜,听到包厢的电视里说话的声音还挺耳熟的,扭头一看,是你,可把我吓了一跳——嗨呀,这不是我老同学嘛。”班长笑笑说。十年没见,她还是留着高中时候的发型,齐耳短发在脑后扎了个小尾巴,摘了鸭舌帽之后,被汗打湿的刘海扁扁地贴在脑门上。
沈茜“哈哈哈”地糊弄过去——万一话题又变成“好久没在电视上看到你”就不好玩了。
“还是你厉害,我记得你当年好像就是校报小记者了吧?现在不但是大记者,还带上徒弟了。”班长说着,伸手就要来拍她的肩。只是她冻疮未退的手指悬空停了一停,在碰到沈茜浅灰色的薄呢风衣之前,又缩回去了。
沈茜假装没察觉,“嘿嘿嘿”地笑笑:“当年也是瞎玩,虽然那时候还觉得自己挺威风的……说起来,班长你高中的时候,不是挺喜欢写——”
她想说的是“挺喜欢写小说”,但才说了一半,班长就指了指她身后:“你徒弟回来了,你们去忙吧,下次再见。”然后匆匆忙忙地戴上鸭舌帽,掸掸袖套,跟她道了别,走了,急得好像有只小狗在追她。
沈茜回头看看,阮聪离她至少还有十米远。
也许“过去喜欢写小说”这件事,对于班长来说,就像“很久没在电视上看到你”对于自己一样。并不是不能被提起,只是别人一谈到,自己就好像在三九月里被掀了身上的缎面大棉袄,露出里面破破烂烂的旧棉絮。
都是成年人,就不互相为难了,沈茜想。
最近这几天,马媛媛的心情非常不好,都不闲聊不串门,不在走廊唱歌了。路上遇到实习生跟她打招呼,她也懒洋洋地晃晃手,好像一朵被雨打湿的棉花糖。
“听说那天她和蒋文去接机,接是接到了,只是梅林进了酒店之后就关了门不出来,也不接受采访。她们连他的助理都没见上。”阮聪说。
“真惨啊,”沈茜说,“怪不得都这么多天了,还没看见上节目——不过你这消息都哪来的?”
距离梅林在本市的演出还有不到两天,马媛媛和蒋文铩羽而归的事已经在单位悄悄传开,连一介实习生都知道了。说好的专访节目也开了天窗,总监的脸色不比马媛媛好看多少。
作为可能是最后一个得知这件事的人,沈茜对于这件事本身倒是并不意外。
“也太大牌了吧,”阮聪说,“既然不想接受采访,一开始就说清楚啊,等到人都到了之后再给人吃闭门羹……一点都没有国际明星的气度。”
“他一直这样,很任性的。”沈茜一边打字,一边随口说了一句。
——糟了。
果然,聪明的阮聪“唰”地支起了耳朵。
“沈茜姐你认识梅林?”
沈茜一边继续若无其事地敲键盘,一边飞快地在脑内组织语言,关于怎么解释“认识梅林”的这件事。思前想后,她最终决定化繁为简:“算是吧,以前采访过他。”
“他那时候也很大牌吗?”
“……他——”
电话非常及时地响了,工作手机。沈茜立刻接了起来,仿佛在溺水的游泳池里抓住一个救生圈。
“请问是沈茜吗?”对面是一个清脆爽朗的男声,清脆爽朗到沈茜以为银行又给自己换了新的客户经理。
“是啊,”沈茜说,“有新的理财产品了?”
“你好你好——不不不,”非常专业的客套语气,“我是孙泽强,你还记得吗?我们高中一个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