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准备一下,今天晚上出去吃饭,让他哥俩一起去。”父亲对着正在忙碌的母亲说道。
奇怪了,这不知道哪根筋搭了,父亲居然要带萧华母子三人出去吃饭,这可是千年等一回。
“不去,不会说不会道的,去了再给你丢人。”母亲倔强的回答。
她是真的不想去,三里地赶个嘴,不如在家喝凉水,母亲经常挂在嘴边,她对吃喝从来不在乎,只要饿不着就行。
“不上饭店,去我同学家,就是xxx,还上咱家去过,你忘了,头两天遇上了,非得请客一起聚聚,不去不好。”父亲看母亲的意思,赶快解释一下,这是答应了人家,没办法推辞了。
母亲一听,要是再坚持不去就有点不知好歹了,人家已经预备饭了,不能让人家觉得上赶着不是买卖,不管咋样都得去圆个场。
既然决定去了就得收拾一下,这也是对主人的一种尊敬。
萧华没意见,大大方方的答应了,结果大哥扭扭捏捏的说啥也不去,他的性格完全随了母亲,大事小情啥都不出头。
“都去,你得叫大爷吶!他说了一个不能少。没外人,就他家一家,和咱家一家,怕啥,快点起来走。”父亲听大哥说不去,就有点来气了,声音提高了一个度。
大哥一看真没办法,躲不过去了,就拉拉着脸子起来了,这不去肯定不行了。
天都已经黑了才来到那个所谓的“大爷”家。大爷大娘两人热情的招呼着,一桌子菜已经准备就绪,就等着萧华一家了。
这个大爷比萧华父亲大一岁,当初一起上的高小,至于高小到底是什么学历萧华一直没弄清楚,自认为文化人的父亲也是遮遮掩掩没认真回答过,估计高不了,可能连小学都赶不上。
除了这个“大爷”和父亲以外还有一个“大爷”比他俩都大,三人从小就是拜把子兄弟,萧华父亲排行老三,今天这个请客的大爷排行老二,还有那个素未谋面大爷是老大。
这个二大爷,不是房东二大爷,曾经在父亲和母亲结婚的时候去参加过婚礼,母亲对他已经没有任何印象。
客套了几句就开席了,这个二大爷一个闺女两个儿子,闺女最大已经出嫁,没在家,大儿子在外面上学,回不来,家里只有小儿子,比萧华哥哥还大一岁,已经不上学了,东游西逛没个固定职业,除了礼貌的打个招呼就不说话了,一看就是桀骜不驯的性格。
萧华的哥哥也是个闷葫芦,两个相差一岁的同龄人居然没有共同语言,互不搭茬。饭桌上一度的有点尴尬,只有萧华父亲和二大爷侃侃而谈,从回忆童年,到成家立业,再到各奔东西,最后有缘再聚。
这是五六十年代人最真挚的感情,那时候吃不饱,穿不暖,可心都是热的,互相帮助。感情也是最深的,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都是不参杂任何杂质的。
现如今,不愁吃喝,精神上也得到满足。可就缺少那股子两肋插刀的劲头。感情淡泊了,唯利是图,都向钱看。
再一次验证了这就是人性,同患难却不一定同富贵。
酒过三巡,已经半夜,老哥俩喝的差不多了。说话舌头都打卷了,走路也晃了,不得不结束,这哥俩还抱胳膊搂腰的难舍难分。
在他俩喝酒的时候,哥哥聊,翻看起书架上的书,都是一些金庸武侠,这是哥哥的唯一爱好,一直看到要回家了还意犹未尽,大娘见了就让大哥挑了几本带回去慢慢看,其中有一套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这红楼梦是萧华最喜欢看的,不过以萧华的知识储备量好多都看不懂,这越看不懂就越引起萧华的兴趣,来来回回看了不下三遍。
这就是萧华,上学喜欢做别人不会的思考题,啃骨头更喜欢难啃的骨头,就连上班也不甘落后,骨子里就透着不服输,爱挑战,性格注定命运,这是改变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