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滋溜溜”、“滋溜溜”,太太闷闷的声音从被子里断续传来:
“谁说、呜、咕、没人跟我抢?顾德全是什么?嗯?后院那帮小东西呢……又是什么?”
话一说完,性器顶部最敏感的小孔被太太的舌尖重重刮过。
“继英!”
他屈膝想把太太顶开,太太却反应极快又力大穷地双手一伸,按住了他的大腿,硬生生把他的大腿掰开来。
“嘿嘿”地在心底发出了两声调笑,制住了督军大人欲迎还拒似的反抗,李继英尽情品尝着高矗的性器。
从最下面开始,他将舌头伸到阴囊后面,找到了大哥的敏感区。
舌尖触到的皮肤都很细致,但有一处特别嫩滑的,就是对方最经不得摸的地方。他记得第一次发热期,大哥被他榨取得昏睡过去后,他偷偷地摸大哥这里时,大哥在梦中都发出了微带哽咽的呻吟。
他用舌尖快速地戳弄、旋转着猛烈刷扫这处,大哥挣扎的力道果然加大了些。
当他含住这块区域,恣意又大力地狠命吮吸时,大哥居然发出了一声失态的惊叫。
“李继英!”
惊叫过后,他听到了大哥沙哑的怒吼,知道也不能把病美人欺负得过了头——气得咳嗽不止了,到时候失去兴致,和对方信任的,都是自己。
他当即松开了满是自己口水的背面嫩皮,换了一面,细致地勾画舔弄。
把这面也舔得湿漉漉的之后,舌尖继续向上,从阴囊舔到肉具底部,舌尖舌苔依次搔刮过经络凸起的表皮,终于来到了最最诱人的顶部。他一口含住了流着水的小桃子,使劲儿狂舔狂嘬,舌头在里面高速旋动,来回揉擦。
等舌头舔酸了就吸住小洞,收紧双颊,榨取里面的汁液。
阎希平早已经把手背塞进了口中,被李继英这样连舔带嘬,尽情品尝了十多分钟,他一口咬进手背的皮肉。
另一只手紧紧攥了拳头,在床上猛地连锤数下,然后他腰腹绷着抽搐着,身不由己地把精液喷射到了下面还在吮吸他的李继英的嘴里。
“咳咳、咳咳咳!”李继英没有准备,让精液狠狠地呛住了。
伴随着剧烈的咳嗽,李继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从鼻孔里喷了出来。
他掀开被子,一抹人中,借着窗外投进的淡淡月光,只见满指的白浊——竟是把大哥的精液呛进了气管,又从鼻孔里喷了出来。
又是可惜,又是感觉过瘾地,他再一次钻进被子,含住了大哥的性器。
这次,他舔弄吮吸的动作温柔了许多,等口中之物彻底硬挺,他没再像上次那样让宝贵的精液浪费在嘴里。
停止了吮吸,他吐出器物,掀开被子,骑跨到大哥腰上。
盯着大哥迷离湿润的灰眼睛,他双手扒开自己的肉穴,缓缓套上了硬物,同时含糊地、恶声恶气地在舌尖滚过了几个字:
“妖精,看小爷今晚怎么收了你——”
收了一晚上妖,又抱着妖睡到了第二天中午,被妖精嫌黑赶走,李继英就去忙起了正事。
督军府里的钱,现在归他总管。大哥给了他这样的权力和信任,他不干出点成绩来,自己都感觉对不起大哥。他瞄上了新兴的几家大饭店和两处游艺场,最近正忙于考察,打算考察完毕,觉得合格了,就进行投资入股。他是打定了主意,三年内,非要让这督军府里的资产翻上一番不可!
下午他忙完了一段回府,听见下面的人给他说,多了一笔大额支出,是督军本人开的票,他听过就算,也没往心里放。
大哥自己花自己的钱,太理所应当了。
李继英万万没想到,这笔钱居然是花在了他的头上。
晚上在客厅里,他听完了阎大帅一番讲解,拿起矮桌上的买契,收回放在阎大帅身上的目光,他双目呆愣愣地,从第一个字看到最后的签名,又从他的名字看回了这张买契的第一个字。最后,他做梦似地问:
“我……是啥时候签的字?我咋自己都没印象?”
阎大帅坐在棕色的皮沙发里,怀里搂着一只斑点奶牛枕套的大抱枕,“我帮你签的。是不是还跟你小时候,我帮你在作业上写的字一样?”
“是……完全一样。”
他一抬头,正对上阎大帅和煦而得意的笑:
“其实不是一样,也没关系。只要我还在一天,金素省内,想必没谁敢抢我送给自己太太的东西。”
“您……为什么突然要送我一座这么大的戏楼?”
“我昨晚说了要给你补偿。”
盯着他的脸,阎大帅微微地收了笑容:
“怎么,你这个表情,你不喜欢吗?我之前看你在避暑别墅里,仿佛是很爱听戏。这座戏楼的环境是出了名的不,我就想买了它送你,这样,你便可以随时请你喜欢的戏班子去这座楼里,唱你喜欢的戏给你听。不过你要是实在不喜欢,也可以再卖了换钱。换得的钱也是你的私房钱,我不会管。”
他没多解释,单手按在矮桌上,翻越过矮桌,把阎大帅连同那个斑点奶牛样的抱枕一起抱了起来,原地转了几个圈。
“李继英!你——”
“喜欢,大帅!大哥!我喜欢!我很喜欢!”
他激动地去抱人家,不是为白得了一座戏楼高兴,他也是督军府少爷的出身,眼皮子不至于这么浅。
他就是看这妖精可爱得过分,简直可爱到了可恶的地步,不狠狠抱他几下,心里的灼热根本没处发泄。
先是,阎希平在太太的卧室内发现了越来越多进口的瓶瓶罐罐;接着,阎希平发现,太太在有太阳的天出门时,居然跟不少哥儿一样,开始打伞戴遮阳帽了。
最后,是在秋末,北伐如所预期地那样开始,在廷芳作为南三省护法军中路总指挥出征前,他预备去相送,李继英为他整理大氅的毛领子时,他垂眼望着太太的手,忽然惊觉:太太原来已经有这么白了。
太太的手放在他的银十字貂皮领子上,手指只比细腻的貂皮底绒颜色略深一点,是极其浅淡的麦色。
穿着太太为他仔细打理好的一身衣物,他坐进了汽车。
城郊。营地中。
阎廷芳一身戎装,手持指挥鞭,靴子上了马刺,笔挺严肃地站在阎希平面前,行了一个军礼。
“大帅!”
“廷芳。”
阎希平发自内心地一笑。
自打廷芳被从柴房里放出来之后,再没闹过任何幺蛾子,一直乖巧,一直忠诚,一直连说话也变得好听了许多,他对干儿子的印象随之一天天变好。到了如今,看着全套军装打扮,即将替他领兵出征的干儿子,阎希平心里也不免有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
他看着阎廷芳,阎廷芳也在凝视着自己这位干爹。
秋冬之交的寒风浩浩吹过,阎希平领子上银灰和纯白相间的貂毛随风飘摆,貂毛柔软丰厚,衬得他那面孔俊美又脆弱。
是俊美得太过,仿佛根本不该存在于这世间,所以让人感觉到了脆弱,就好像一不小心,这张面孔就会寸寸碎开。
忍不住伸手将那大氅拉紧了些,望着对方浅浅弯起的,又是带着红肿的菱唇,阎廷芳停顿片刻,眼神微微地闪烁变化了一点:
“干爹,儿子中午就要走了。”
“你放心地去打这一仗。廷芳,我现在明白地告诉你,我只有你这一个替我上战场的儿子,我的兵都是你的——曾经不是,现在是了,今后也都会是。所以你不必再考虑任何乱七八糟的东西。你只管替你老子把仗打好!打好了,你是好儿子;就算没打好,你还是我唯一得力的儿子。”
阎廷芳听着一声接一声的“儿子”,黑瞳里的笑意,慢慢地消失。最后他的一双眼睛,沉静得如墨玉,如砭石,如两点顽铁。
松开阎希平的大氅,阎廷芳往后退开半步,在浩浩荡荡的长风中,他又是恭敬地一行军礼:
“明白了,干爹!这一趟,儿子必定将您教我的种种本事都尽力发挥到最好,绝不辜负您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