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歌想了想,“也好,正好我也没去过漫展!伯朗和路千那边我发个信息跟他们说一下。”
收到两人肯定的回答,丹歌冲季宁他们点点头。
“太好了!”季宁高兴的合掌拍了两下。
“今天辛苦大家了,整理完以后我请大家吃饭!”
除了丹歌、季明泽外还有其他几个社员也在一起整理社团活动室。活动室空间不大,分为两间,大的那间套在小的那间外面,里间之前一直被当做储备室,相当于仓库,堆一些杂物。
改变用途的契机还是那次丹歌和季明泽配音临时腾出来当做配音室使用,季宁受到启发决定把储备室物尽其用。由于与里间一墙之隔的机房,导致面积被压缩得太小,只能放进去一张不大的长桌和两把椅子。
外间同样摆设一张比较大的方桌和几把椅子,墙边的小桌上堆放了油画笔、水彩笔和毛笔,还有一些五颜六色的纸被卷在一起立在墙边。另一侧的衣架上则挂着许多spy服。
“丹歌,你把伯朗和路千也叫过来一起吧,这次出展没有提前跟你们说,后面还得给你们添麻烦呢!”
按照这个速度,广播剧应该可以在十一之前完成制作。要在漫展上贩售的本子也该排版准备联系印刷了啊啊!
季宁忙得晕头转向,和丹歌嘱咐完,又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电脑上。
伯朗那边回了个好,路千回复他和社团的朋友约了一起吃饭,谢绝了季宁的好意。
整理完后,伯朗也到了,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向校外的餐馆出发。
被伯朗和季明泽夹在中间的丹歌很忐忑,他深感自己肩上担子重责任大,路千你就放心吧,我会帮你好好盯着他们两个人,绝对不让这把烈火烧到这块干柴上。
“别的我就不说了,大家吃好喝好!别拘束,我就不张罗了!十一漫展就麻烦大家出力了!”季宁豪气万丈地举起酒杯一口干了,大家看到部长这么痛快齐刷刷说了句好,也一同干了。
餐桌上本来各吃各的,在被左边的季明泽拿手肘捅了一下,丹歌才后知后觉的停下专心给伯朗剥虾的手,这才发现,所有的人都表情复杂地看着他!
“丹歌啊,你和伯朗关系真好啊!我男朋友都不给我剥虾呢!”季宁有点羡慕似的看了一眼把虾正往嘴里塞的伯朗。
“顺手顺手。”丹歌并没有察觉出不对,随口说道,只不过桌上正好有一道白灼虾,他才习惯性的开始给伯朗剥虾。
还不是因为他太懒了,觉得剥虾太麻烦,所以我才给他剥的,但是为了照顾他的面子,我不敢说。
一开始丹歌他们以为伯朗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吃,因为凡是饭桌上有关虾的菜,伯朗决计不动一筷子。
结果有一次去伯朗家吃饭,丹歌在厨房里给伯妈妈打下手,有一道菜正是腰果虾仁。
伯妈看丹歌麻利地剥虾壳,去虾线,真是喜欢得不行,又想起自己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儿子,这一对比便感慨道,“伯朗他要有你一半强就好啦!他呀,就是活得太仔细。”何止是仔细,简直就是娇气。
丹歌还以为伯妈是夸他喜欢做饭,客气道,“哪有,一般像我这样的少,君子远庖厨嘛!”
“我可不指望他能跟你似的,”伯妈撇过头看了眼外头,觉得离这么远伯朗应该听不见,却还是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到的音量说道,“就说说这些虾,他最喜欢的就是水煮虾了,只是觉得沾在手上有腥味,所以连虾吃都不肯吃了。”
说着说着声音却不自觉的大了起来,“这也就是在家里,我还能给他剥几个,在外面谁管他?”
“我可都听见了,你不要和丹歌瞎说。”伯朗如一抹幽魂飘到两人身后。
伯妈捋了捋胸口,被他的突然出现吓了一跳,“还瞎说?你小时候能吃这么一大盘,”说着比划了个大小,“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毛病。”
伯朗哼了一声,他只是觉得剥虾时流出来的汁水会弄得满手都是,而且剥完之后手上也有一股腥味,所以拒绝剥虾,渐渐的也就不吃了。
等伯朗走后,伯妈索性当个笑话似的一股脑全都跟丹歌说了,“他可喜欢吃带虾壳的菜了,尤其是水煮虾,吃着原汁原味,但是却不喜欢剥壳。可不带虾壳的虾吃着不鲜,带着虾壳的还得自己剥,又嫌太麻烦。”
丹歌这才知道伯朗并非不喜欢吃虾,相反,他很喜欢。可是却因为这个原因一口都不吃。
真是没想到伯朗在某些方面就跟个小孩似的,还挺有意思。
从那以后丹歌才总是在饭桌上有虾的时候主动给伯朗剥,慢慢的也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