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呢,王嫂身体慢慢变胖,肚子呢,也好像慢慢的大了起来。
从王嫂发生怪事那个时候开始,大概过了8个月。王嫂生了一个小男孩。是个早产儿,只有三斤多重。这一天是甲申年的五月初八,是个小猴崽子,爷爷给起名为王申。
王申的前边呢,还有两个哥哥。大哥叫王辰,属龙的。二哥叫王午,属马的。还有一个大姐,叫王娟,属兔的。
王申家的后面,种的都是芒果树。5里外是咸江河的出海口,每天清晨都有人来村子里卖小海鱼。所以,他们早餐就仅有几条生鱼,粘着盐巴吃。中午一般就不吃;晚饭的话,就几两米加一把地瓜丝,煮一大锅稀饭,一大家人分着吃。
哥姐们都会让着小王申:干的留给小王申,稀的留给自己。可就这样还是有一天没一天的……
那个年代,由于日本鬼子的大势掠夺,并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杀活动。整个临海地区成了人间地狱,人民生活苦不堪言。王嫂家更是揭不开锅,为此,夫妇商议,将三儿王申送与人家哺养。遂托大伯王明书把王申带到梅宁县,卖给当时在梅宁县开“福兴布厂”的老板贾才坤,写下卖身契:
“立永卖亲生儿子字人王明书,缘因家贫如洗,三餐不给。夫妇商议,若不将儿出卖,全家必将饿斃不已。遂将三男王申,现年三岁,欲行出卖。托媒送与贾才坤入手承买为儿,当日三面言定,得过养育哺乳费银国币拾肆万元正其币系王明书亲手接收……此男儿自出卖之日为始,任凭承买人更名改姓,教养成人……”媒人、担保人、代笔人签字画押。
这一年是丙戌年,王申虚岁三岁。养父贾才坤把王申改名为贾仲元,从此,王申就叫贾仲元了。
在梅宁县生活了几年之后,全国解放了。养父就把布厂托付给堂叔贾禄坤管理,举家搬回老家杭川县。
搬回老家后,是跟祖母、大伯一家一起生活。那可是个大家庭,大伯娶了两个老婆,共有十二个孩子。养父也有两个老婆,大婆有三个孩子,仲元是小婆陈梅的养子。
大家庭家里的事是祖母管理,四个媳妇轮流煮饭。四个媳妇也经常为一些小事吵闹,甚至大打出手。为此经常闹得鸡犬不宁,最终还是分家了事。大伯一家人口多,就留在2000平米的大房子里,而仲元一家则搬到东门约600多平米的花厅。
婚姻法颁布以后,小婆陈梅和养父离婚了。陈梅离开时,对仲元说:“你不是我生的。你是从临海市买来的……”
仲元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后,就变得沉默寡言,性格一下子就改变了。
这一年仲元已经九岁。小养母走后,大养母对仲元相当苛刻。而养父又在纺织厂里住,一个月都难得回家一次,因此经常挨打受饿。
一天晚上,仲元躺在床上,摸着被大养母用扁担打疼的地方暗暗流泪,慢慢睡着了。
突然,“地儿、地儿,我可怜的地儿……”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仲元瞪大眼睛,只见一个长相怪异的小矮人走到了面前……
小矮人一把抓住仲元,说道:“你受苦了!”然后拿了一个黄豆大小的药丸出来。
“你把它吞下去,以后你就不怕痛了,而且力气也会很大了。”接着就把药丸塞进仲元的嘴里。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