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四年
农历九月十五,这是陆少帅请外国朋友在百乐门谈事的日子。
沈文因为公事耽误了时间。
紧赶慢赶,才压着点赶到了百乐门。
他开着车到百乐门刚停好车。
就看见门口一辆汽车前,一个中年男人揪着一个歌女打扮的,年轻女子的头发往后拉。
他一边拉着女人上车,一边还骂着脏话道:“你这个臭婊子别不识抬举,爷能看上你是你的福气。
你不要给脸不要脸,继续挑战老子的耐心。
跟老子老老实实上车,免得受皮肉之苦。”
在这个乱世,这种事情不少见。
自古以来像这种戏子歌女舞女都是最没有尊严的。
来了这风月场所,就等于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和尊严。
只要客人给的起钱,就能随意玩弄。
稍微有点骨气的大多数也是会被打的听话,更有甚者,被玩死或者打死也不少。
所以沈文眉头都没皱一下就准备进百乐门。
“吴老板,你放过我吧!
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种女人,我不能跟你走。
求求你,你放过我。”女人说着就反抗起来,准备挣脱吴老板的手。
在挣扎中歌女的旗袍上面的扣子都被扯破了。
整个人看着非常狼狈。
门口来往的人也有些多,吴老板觉得被歌女拒绝很是没有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