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水出来,我又不自主地望了他一眼,这会他已经放下手中的工作,看到我便朝我挥挥手,我点点头,又怕他看不见,便也举着手向他挥了挥。
这个时候,一个挥手就是一剂鸡血。我想着要勇敢向前,周六下午要跟叶永淮一起露营,那今天的活必须做完,周末的工作能提前就提前,所以这天中午的饭也没时间去食堂吃了,我让高晓云帮我打包一些回来。
可是给我送饭的却是叶永淮。他先是给我发了两条信息,先是告诉我高晓云让他帮忙带饭给我,又问我是他给我送过来,还是我去电梯口拿。
我看到第二条短信就立刻奔向电梯口,老远就准备好了笑脸和谢谢,叶永淮看到我便迎过来,我走到他跟前,接过他手中的打包袋,谢谢却说的很小声。
“晓云帮潇雨帮东西去了。”
“噢。”
“你很忙吧?”
“是,有点忙。”
“快去吃吧。”
“好。”我朝他摆摆手。
“还有给你的水。”他把水递给我,“多喝点水吧,最近天气也很热。”
我又小声说了声谢谢。
嗐,自己就这扭捏作态的性格,这已经算有进步啦。
最近苏夏希晚上经常去上培训班,张阳就很少过来。
我是大家口中的劳模,今年以来还未休过一天假,平时和周末也经常性义务加班,高晓云一般情况都会等我一起回宿舍,如果深夜整层楼就我一人,我肯定也害怕。
待我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高晓云问我:“今天可以结束了?”
“快了,快了,也就还要一小时吧,要不你先回去吧。”
“算了吧,我怕我走了,到处一片乌漆麻黑的把你给吓死。”
“听说你去帮林潇雨搬东西了?”
“是啊,几大盆花,家里跟个植物园似的,艺术家的生活咱也不懂。”
“这么快就进人家房间啦?”
“咋啦,吃醋了?”
“我是想着等你谈恋爱的时候送你一份大礼。”
“诶?我要不要因为你这份大礼找个人谈个恋爱呀。”
“你结婚我随个更大的礼,至少一个月的工资。”
“啊?4000块,这也能算更大礼?”
“那就三个月吧!你也不是今年就会结婚,我的工资会涨的好不好。”
我看了下时间都已经晚上9点了,叶永淮应该早下班了吧,我转头去看,他还没走,不过已站起身,像是心有灵犀一般,他转过头来看我,我俩相视一笑,他朝我挥挥手,我轻轻回应。
第二天中午午饭后,我和高晓云先去跟叶永淮和林潇雨回合,今天我穿了一件粉色大T恤,中间印着小怪兽的图案,但下半身不能免俗地穿了一条白色半身裙,再加一双草莓熊帆布鞋,跟上衣呼应一下,这个时候的我没有太多的穿搭技巧,每每觉得上衣和鞋子有颜色呼应就是出众的搭配。
叶永淮穿了一件浅绿色的衬衫,一条浅卡其色的长裤。高晓云穿白色T恤,搭蓝色短裤。林潇雨穿鸡心领吊带,胸口拉的极低,她还在胸前挂了一副太阳眼镜,下半身穿一条浅黄色碎花长裙。总得来说大家穿着都很夏天。
林潇雨开着她的车载我们,我跟高晓云坐在后排,我看到林潇雨光着的,晒得黝黑的胳膊,犹记得年会见她时还很白啊。
“今天挺热啊。”高晓云说。
“正好日光浴。”林潇雨乐呵回应。
“你的日光浴已经开始了。”这会太阳光射在挡风玻璃上,明晃晃有些刺眼。
“挺好啊,晒晒多健康。”
我就没有林潇雨的洒脱,出发前喷了不少的防晒,很怕晒黑了。提了一个小布袋子里还装着长袖套呢,还想着等会到地方给戴上,这若真戴上不要遭林潇雨一番鄙视呀。
最近跟叶永淮碰过好几次面,但我都没再向他问起谢天宇,他早被我抛诸脑后了。
到了林潇雨推荐的露营地,这里环境果然出众,不亚于当时我跟高晓云在郊区发现的“桃花源”,这里草地平坦,旁边还有一条约3米宽的小溪,溪水清澈可以看到水里长满青苔的石头。
“我把这里叫做苍溪,你们看苍山溪水,是不是很有韵味。”林潇雨兴奋地说,她很喜欢跟身边的事物取名字,包括给人取绰号。
我们下了车,深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便各自分工,把露营装备都支起来,林潇雨的露营装备齐全,有一个3*4米的天幕,小桌子一张,板凳六个。
约好的访谈对象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到达,我跟高晓云行动默契,因为有了好几组的访谈基础,对设计师能力及意愿的倾向性标签已经很明确了,访谈进行的很顺利且快速,两组访谈差不多一个小时出头便完成了。
一结束访谈,我们的访谈对象就如脱缰的小野马兴奋地奔去小溪旁了。林潇雨见我们工作结束便来拉走了高晓云,她让高教她打水漂。
高晓云问我要不要一起去玩,我的头摇成拨浪鼓。我把东西整理好,起身走出天幕,叶永淮迎了过来,显得十分轻松愉快。
“忙完了?”
“嗯。”我笑着向他点头。
“我给你看个好玩的东西。”
我跟着叶永淮到了小溪旁的一片草地,离高和林不远,他指着地上绿色的矮小藤蔓,那小藤蔓上长着迷你的类似豆角的东西,他说叫小号角。他选了一个个头饱满的小号角摘了下来,先是掐断尾巴,又把小号角里的籽给剥掉,然后拿给我,让我吹一吹。
我接过小号角,放在嘴边,轻轻吹了一口气,不知道该以为是交警查酒驾呢。
“不对,不对。”叶永淮笑说,又给我比划,又指着自己的嘴巴“是一端放在嘴巴里。”
我盯着他的嘴巴看,两片水润的嘴唇,有点微红色。我不由得咬咬自己的下嘴唇,想要血色饱满,显得更红润些。
我照着他的方法,试着吹了一下,果然这小号角发出了“呜”的一声,我们顿时都眉眼弯弯,觉得十分有趣。叶永淮也给自己做了一个,我们一短一长,一长一短的吹着,“呜呜…呜呜呜…”像在和一首歌。
林潇雨“哇哦”一声,我们转头去看,高晓云在一旁目瞪口呆,但他们并不是看我们,循着他们的眼神望去,竟然是谢天宇和米茜,他们手牵手,好不羞涩地扭捏着小步朝我们走过来。
“哈?”我捂住嘴巴,“他们俩?”我震惊地看向叶永淮,他朝我点了点头,看来他早就知道了。
谢天宇和米茜俩人都低着头,嘴角带着笑意,米茜又穿上了她那条白色连衣裙,迈着小小的步子靠近我们,终于还是忍不住偷偷地抬起头,朝我挤了挤眼。
看着不符合俩人个性的腼腆,甚觉好笑。再看目瞪口呆的高晓云,他肯定如当头棒喝,至少在挺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觉得谢天宇是他的“情敌”吧,哪知竟然是个假想敌,他需要时间消化消化。
我正觉得这一幕真实有趣,就像林潇雨给我们取的群名:有趣的家伙们。突然,有一只狗扑了过来!
我生平最怕狗啦!
这狗紧追我不舍,奋力要向我身上爬,我吓得赶紧围着叶永淮转圈,顿感叶永淮变成了一根钢管,被我紧紧攥在手里,我拽着他绕圈。
叶永淮索性直接把我横抱着起来,远离地面,让我彻底脱离了追击,我才定睛看清楚那狗的模样,是一只棕色小泰迪,它仰着头,眼巴巴地瞅着我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