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有复杂而社会功能还有伦理的影响。法国的小说家也曾在文坛中红极一时。因为他们国家的关于情杀的很多内容都十分现实,血淋淋的一幕都全呈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不得不心惊胆战和瑟瑟发抖。在一的封面介绍有文字云云“此书可以使得读者深入书中杀人狂的内心深处且窃烈的体验。杀人魔鬼的行为模和他们煽动性的言语中我们可以得到他实的性格,”在这样的文字中,文学的虚构性在读者内心里面成了某种深刻的印,当我们听到了某些煽动性的语言时候,我们了解到这些行为也许属于犯罪,也许它是一种后的后遗症。犯罪者也许是听了作家的一面之词,了小说中的恐怖而实的桥,后来在读者的心理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后来“杀人这种行为”也许变成了读者在恐怖小说和悬疑情节时候的心理影响。所以说某些读者的犯罪行为与作者本脱离不了犯罪关系,因为读者在了似《十宗罪》这样的心理变态的纪实小说时候他的心理或许也会扭曲,他的心理也许会得到了书中理论的加,变得像书中的人物性格一样,或许读者也会模仿主人公的行为模进行犯罪。当然犯罪的模有很多,我们便不在这里一一列举了。当我们非严肃地考虑了这些小说的叙事技巧和伦理关系的时候,也许我们会觉得自己有些幼稚可笑,因为我们的叙事方可以说还是初级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