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姓冠吗?只有贵族的老爷才有姓,像我们俩,就是平民出身,是没有姓的。”
原来如此,旁敲侧击之下,他才了解到,这个世界,在天火焚世之前,其实也就发展到半奴隶半封建社会阶段。
这种社会形态,有的是奴隶主、领主、官僚。身份地位都是世袭的,一个平民想成为上层的人物,那得付出极大的努力和代价。首先,得为上层人物立下了极大的功劳,这才有可能被赐一个姓,有了姓才有晋身的机会出任某些职务。而一个奴隶想翻身,更是比平民难上十倍,因为他们就是主子的私产,为主子干什么都是应当的,是本份,就算是为主赴死,也会被主子当成是他的荣幸。
而冠君平,有这样的身手,又有姓,所以在包和鼓的眼中,他应该就是贵族老爷出身。
对于贵族这个身份,冠君平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反正轻轻一笑带过,由得他们脑补去。反正,是你们说我是贵族,我没说什么,以后若有他人问起来,自己也不算是骗人。
指了指地上的野狗尸体:“看,这是给咱们送肉来的,打扫战利品去。”
“对对对,撵得老子差点给喘不过气来,吃他条尸!”包面带微笑说。
狗肉滚三滚,神仙也难忍!吃狗肉就吃狗肉吧,你说什么吃他条尸,这不恶心吗?让人对这人间美味都兴不起食欲来。
五条狗尸,三人拖了就走,寻了处乱石滩架起火堆烤了起来。
一般,做狗肉,将狗毛褪掉后,还得用火灼烤一番,烧好后才能砍开分小块炖。三人现在都没有带锅来,这狗肉,注定是吃不到了。不过这没关系,包和鼓还是喜笑颜开地操弄了起来。烤好的肉还是可以带回去的。
烤好肉后,将狗头剁掉,冠君平就发愁了。这里有五条狗呢,送两条给包和鼓,可自己那三条,该放哪?挑在肩上?别开玩笑了,这多累呀,何况,在这末世,你挑着一挑子烤得香香的肉在这荒山野岭里走,会有多少肉食动物被馋得流口水?到时跑都跑不快。可又不能当着两人的面将肉收入太空仓里。
正在为难之际,耳际却响起智脑的示警声。两百米啊,目前智脑只能对两百米内的异常发出示警,若有阻碍物,距离会缩短。就在示警声发出不足三秒,他就听到一阵沙沙声。
我循声望去,山沟里居然冒出一个丑陋的脑袋。在这个脑袋冒出后,紧接着,又冒出第二个,第三个,最后出现有五个。目测,这几个脑袋距他这里有七八十米。
腾地站了起来:“喂,你们看,那是什么?”
异界里,任何一个不熟悉的生物,都让冠君平心生忌惮,这里,可是连狗都会吃人的呀!
遇事不懂,问土著。第一眼看到这种奇怪的物种时,冠君平下意识地就问包和鼓两人。
两人哪有他这种耳听八方,背的有眼的能力?闻言不明所以地往他所指的方向望去。这一望,让两人脸色一变。
“魔……魔虫!快跑啊!”包失声惊叫,当先就迈开步子向后跑。只是刚跑出一两步,又折回来,一把将架在火堆上的狗抱了起来继续跑。
鼓也有样学样,从火堆的架子上抱起另一条狗一把扛到肩上跑起来。
好机会啊,见两人转头跑开,冠君平手快,将剩下的三条狗都收进了太空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