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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一入乔家门,终身不复还(2 / 2)


“因为你昨晚表现得好。”他一本正经地答。

“滚!”她随手拿了枕头朝他砸去,他敏捷地一躲,枕头掉在地上。

他把枕头捡起来,扔回床上:“我滚去上班了。你也该起来了。”

“好的,我现在就起。”余乔说着起身下床。

赵云开刚走出房门,又走了回来:“对了,有个问题我想和你确认一下。”

“什么问题?”

“你昨天说的希望我出国的事,今天还作数吧?”

“当然作数。”

“确定不是气话?”

“我记得昨天我说的时候很心平气和,一点都没生气。”

“那你是怎么想通的?”他难以置信,先前她因为此事和他吵架,现在又爽快地让他出国。人总是这样,当梦想轻而易举地实现了,会有些心里没底。

“你等一下。”余乔走出卧室,去了书房。

不多久,她拿了一本书回来,递给赵云开:“你在去公司的路上看看,看完你就明白了。”

赵云开半信半疑地接过来,扫了一眼书名——《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是童书?”看书名,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之类的书。

“算是写给大人看的故事,类似《小王子》,简单而有深意。”

“老婆推荐的书,我一定认真地看。”

临走时,他低头在她的额上印上一吻:“我去上班了,晚上见。”

“嗯,晚上早点回来。还有,外派的国家定下来后,记得早点告诉我。”

“放心,这回一定第一时间向老婆大人汇报。”

坐在开往公司的班车上,赵云开打开那本薄薄的书。

他平常不是靠着椅背补眠,就是用手机看看信息,已经很久没有坐在车上看书了。

清晨的阳光无比柔和,透过车窗洒在洁白的书页上,有一种说不出的美好。

他翻看了书的前几章,发现这本书是带点魔幻和宗教色彩的现实故事,虽然不太明白余乔拿给他看的意义,但有些话还是蛮让他触动的。

比如:羊群不会察觉它们每天都在走新路,不会发现草场在变化,四季有区别。因为它们一门心思想着喝水吃草。也许我们大家全都如此。

确实是这样,窗外是川流不息的车辆和匆匆赶路的人群,车内坐着一早起来从家里赶来的同事。每个人每天都在忙碌,很少有人会注意到路两旁的树叶在一年四季中的细微变化。这和羊群一门心思只想着喝水吃草一样,很多人一门心思只想着工作赚钱。

赵云开想,他不要做一个只会工作赚钱的麻木之人,那样就会丧失对生活中的美好的感悟力。就像这本书上说的那样:实际上,每天都一成不变,是因为人们已经失去了对美好事物的敏锐感觉。

他暗自庆幸,他还是觉得每天都很美好的,每天能看到余乔的笑就很幸福。

而且,余乔支持他出国追求事业,他还是感到蛮欣慰的。以后,他去外面的世界看更多的精彩,他都会把这些精彩与她分享。这样,他们的生活就变得更不一样了。

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

他仔细想了下,他小时候最期望做的事情是像流浪客一样四处游历,最好还能学到一身本领,能行侠仗义,劫富济贫。这可能是他喜欢打游戏,在另一个世界驰骋的原因。

在已经习以为常的东西和意欲得到的东西之间,他必须做出选择。

牧羊少年想去金字塔,去找寻梦境中出现的宝藏,就必须放弃朝夕相伴的羊群。

就像此刻的他,如果想出国实现四处游历的梦想,就必须暂时告别心爱的人。

他忽然明白了她给他看此书的用意。

看书的时候,他跟随牧羊少年开启了奇幻旅程。牧羊少年在寻找宝藏的路上,遇到过狡诈的骗子,遇到过睿智的炼金术士,遇到过朴实的赶驼人,也遇到了他喜欢的人——那个四目相对时会让他心跳加速的人。

当牧羊少年决定停下旅程,为了心爱的女人留在绿洲时,那个名叫法蒂玛的女人对他说了很多意味深长的话。

赵云开发现,有些句子下面画了波浪线——

法蒂玛说:“我是你梦的一部分,是你常提到的天命的一部分。所以我想你继续前行,去追寻你的梦想。”

“沙丘会随风改变形状,但沙漠永远存在。我们的爱情也如此。”

男孩无法理解没有占有欲的爱情,他对炼金术士说:“我想留在绿洲。我已经找到了法蒂玛,对我来说,她比财宝更珍贵。”

上面这句话和他之前的想法如出一辙!

“法蒂玛是沙漠中的女人。”炼金术士说,“她明白,男人走出去,为的是能够回来。她已经找到了她的宝藏,也就是你。现在,她期盼着你找到你要寻找的东西。”

“如果我决定留下呢?”男孩问。

炼金术士告诉他,第一年他们会很幸福;第二年他会经常想起寻找宝藏的梦想,但努力视而不见;第三年,寻宝梦想让他开始踌躇,法蒂玛也变得忧伤,觉得是她中断了他前进的道路;第四年,寻宝梦想将会放弃他,因为他不再理会梦想,他的余生将在沙漠和椰枣树之间游荡。

“她从未要求你留下,因为一个沙漠中的女人知道,应该等待她的男人。”

“爱情从来不会阻止一个男人去追寻天命。如果阻止,定因为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不是用宇宙语言表达的爱情。”

最后这句话的下面不仅画了波浪线,还打了五角星,旁边手写了一行字:在我环游世界前,你先代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未来我们一起看世界。

看到她娟秀的字,他笑了,笑她的可爱,笑他的无知。

这一页夹了一枚书签,很显然,她是在做提醒。如果他没时间看书,只是翻书,也能翻到这一页。

他终于明白,她叫乔爷,也是有几分道理的,她挺有男子气概,思维堪比沙漠中的女人法蒂玛。

班车到站,他合上书的时候,微笑着想:嗯,虽然她的胸不算大,胸怀倒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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