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秦家真要把秦怜儿领回去也没那么容易,想把人领走,把当初给的二十两银子,还有秦家人三番两次过来打秋风要走的钱,全算上差不多四十两!拿出来了,人就带走!
秦家人哪有四十两啊,秦怜儿给王家做了小妾后他们花钱就大手大脚,家里全部家当加起来有没有四两银子都不好说!再说,就算有她们也舍不得拿出来!把秦怜儿领回去就更不用说了,从一开始就不在她们的考虑范围内。
婆媳俩从小对秦怜儿比对秦霜好为的是什么,还不是秦怜儿长得好,在她们面前嘴又甜会讨好人,想让她给地主家做妾补贴家里吗,如果不算秦怜儿翅膀硬了想和家里撇清关系,现在在王家当小妾就是她们最终对秦怜儿的期望。
领回去?已经成了二手货的秦怜儿也不会再值钱了!给清白人家当媳妇儿人家肯定嫌弃,给其他大户人家?人家不要脸面啊?能要王家用剩了的破鞋?在这方面秦家人还是有点脑子的。
王家管家刚说出口秦李氏就断然拒绝了这种可能性。
而那些围观的人则便四十两这个远远超过他们猜想的钱惊住了,即便是城里的寻常人家讨媳妇儿嫁女儿的钱也不过是少则五两,多则十几二十两,多的是占极少比例的,十两以内最寻常,秦家‘卖’女儿为妾前前后后的居然得了四十两,并且还不知足地跑到王家来闹!
王家给出去那么些钱才忍无可忍地有了这般动作,和秦家人的作为一对比,就显得格外地有气量了!换作是他们早就炸了,能得四十两做梦都能笑醒了,真是人心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