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诺克萨斯。
雨水从天而降,击打在地上,散裂开来,混杂着一缕尘土,向着下水道流淌去了。
它们这样冲刷着地面的肮脏,尽职尽责,没有丝毫不耐。
然而……在这个地方。雨水只冲刷得掉地上的污垢,却冲刷不掉人心的污垢。
这里是诺克萨斯的垃圾桶,肮脏与罪恶的汇聚之地——贫民窟。
如这个名头所述,这里住着大堆大堆的贫民,他们不仅在物质上困苦,在精神与人格上同样贫瘠。在这个地方,一条面包……便能与一条人命等价在一起。
这里贫穷,困乏,闭塞,落后无比,然而,在一些人看来,这并不是它的坏处……相反,这些条件才是它无与伦比的优点。
这里是天堂,至少对一些人来说,是的。比如说,小偷,妓女。又比如说,赌徒,恶棍。
这里是地狱,每个人从出生开始便被赋予了看不见希望的未来,但仍有人在这里为希望苦苦挣扎着,比如说,一个孩子。
他赤足,在流淌着雨水的小巷间奔跑着,雨水顺着他的黑发淌下,模糊了他的面庞,却模糊不了那面庞上满溢的麻木之色。
见多了,见惯了。奔跑着,只为毫无意义地活着。
啪啦,啪啦。
他的脚步踏在雨水上,溅起大片大片的水花。
要向哪里跑?他不清楚,跑起来便是了。他只知道,要远离这个地方……越远越好,他的本能这样驱使着他。
他奔跑着,手上紧握着一把匕首,匕首染红,正顺着雨水淌血。这个细节彰显出了他奔跑的原因,显而易见……
——他杀了人。两个。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杀戮早已是家常便饭……但,并不意味着理所当然。特别是对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来说。
杀了人。就会被通缉。就这么简单。
那两个壮汉显然不畏惧这一点,他们抢夺了男孩的财物,一丁点法律责任都不用付,按照他们的话来说,是这样的。
“小子……别不识抬举!给你留下一条命算好的了!”他们说着,狠踹了一脚那躺在地上的瘦弱身躯,并吐了一口口水。
【给你这种弱者留下性命,已经是我们最大的仁慈了。】
就是如此。
然而,他们并未意识到,自己会因这个举动而送命。以至于,在被男孩的匕首刺入喉咙之时,他们还满脸不可置信的神情。
鲜血,喷溅而出。
雨水,磅礴坠下。
轻蔑才是最大生存最大的障碍。他们得以在死前明白了这个珍贵的道理。按照他们的身手和体格,制服男孩轻而易举……但,仍谁都未曾想到,这个看起来身躯羸弱的家伙会突然在他们身后爆起,一把匕首如毒蛇般咬上了他们的喉结。
男孩没有背景,但他们有。他们杀掉男孩最多被小小地关押几天,男孩杀掉他们却会因法律而偿命——当然,前提是要被抓住才行,没有人能够审判空气。
男孩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他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