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抹绿色在清欢的眉心闪了一下,江铃儿看到了,看得真真切切。
她握住清欢的手想给他些温暖,就这样趴在床边睡着了。
喝了药发了汗的清欢身体很快就好了,到底是常年劳作的年轻人,就算是生病也很快就会被治愈。
他一大早很早就醒了,本想动一动身子发现自己的右手被江铃儿握住,环顾乱糟糟的柴房,想必是为了照顾清欢手忙脚乱,哪怕是不曾生过火、烧过柴。
清欢抱过江铃儿让她安心在床上补觉,看着她的脸上蹭的都是灰,就觉得很幸福,那是从心底生出的暖意和满足感。
这混乱的世道老天爷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公平可言,清欢从未觉得老天亏欠过他什么,可当江铃儿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体会到了很多未曾体会过的幸福,清欢渴求这种幸福能永远留在身边。
就像是昨晚喝下的那碗汤药,他尝尽了世间的艰难苦涩,最后吃下铃儿递过来的蜜饯,酸酸甜甜、留有回甘。
乱世之中苟活于世的人那么多,他只是渺小的其中一个,可偏偏有只“小白兔”送上门来,让他知道了自己也能够拥有普通人的幸福和快乐。
如果说当初老先生给了他安家立命的本事,让他能够体面地像个人一样活下去,那么江铃儿的出现就是让他意识到,自己也能像个男人般挺立着。
从小因为秀气而精致的样貌使他备受欺凌,可再怎么艰难清欢也未曾忘记过爹爹的话:“爹爹如果不在了,你就是家中的顶梁柱,男子汉。”
可之后的日子里他就算曲子唱的再好,那些看客只当他是供人把赏的“小玩意”。
日子久了,久到他自己都觉得只是因为皮囊好才会被人赏识,有口饭吃。
和江铃儿独处的时光清欢好好地享受了一番,然后他就去厨房洗菜做饭,还要准备路上吃的东西。
壮汉这时候酒醉刚醒,他跑到后厨看看有什么可以直接吃的东西,壮汉 有些头晕地靠在后厨的门框上,眯着眼看到了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只见那人干活麻利又很文雅,处处透着讲究不似糙汉。
壮汉心想:“这般身段,这张侧影。”然后又闻了闻飘出来的菜香味:“这要是我的婆娘就好了。”
壮汉玩味地看着清歌,清了清自己的喉咙:“咳咳...”
清歌回过头看到了壮汉的表情,他不想理人。
壮汉:“在下姓林名文,字雅季。小兄弟,昨晚在下着实失了礼数,请见谅。”
林文这人有着和外貌并不相符的名字,清醒过后的他颇有一些英俊潇洒的模样,他高高大大有着古铜色的皮肤,一身的腱子肉看起来很不好惹。
偏偏这举止言谈有着读书人的样子,清欢面对着林文的道歉很是冷漠,他冷声说:“等我做完了饭就把灶台让给你。”
林文见清欢并不想搭理他,又恢复了往日的浪子形象,装也就装了两句话的功夫。
清欢当然知道这人的礼数都是假的,林文那种玩味的表情他并不陌生,甚至说是习惯了。
林文昨晚本是把他当做美人来看待,结果今早才发现自己闹了个乌龙,可就算是乌龙,林文见清欢的样貌和气质也忍不住逗弄一下,别有一番滋味。
想着就是这个人昨日把他丢在门口还打了他,林文就觉得有意思,到现在他的胸口还在隐隐作痛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痛并快乐着。
此时的清欢已经结束了烹饪,他装好新做的大白馒头,还有腌菜和鸡蛋准备带在路上吃。
他要把这些干粮放到马车里去,然后把刚刚炒的肉和青菜端回柴房内叫江铃儿起床吃饭。
趁着清欢出去送馒头的档口,林文跑到大锅里面用手抓菜吃,吃完了这一口林文再一次忍不住感慨:“是我的婆娘就好了。”
林文觉得自己好歹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好歹也是出了名的风流人物,做这些偷偷摸摸的事,实在是砸自己的招牌,他用舌头舔了舔手上的菜汁,不舍的逃离了厨房。
林文偷吃后的手指上沾满了油,他跑到井边去打水洗手,刚巧看到自己的下属,就把昨天到刚才的事情讲了出去,说清欢多么有风姿和傲骨,昨晚打了他虽然痛在身上,可内心是欢喜的。
最后这两位相伴去前厅和老板娘要烧鸡吃了。
看着两个人走远,从附近大树后走出来一个人,那人把自己口中的盐水吐了个干净:“呸呸呸,这是什么霸道总裁爱上我,打你就心生欢喜?还真有这么离谱的人。”
林文从头到尾都误会了,打人的是江铃儿根本就不是清欢,只不过他心中只有“美人”清欢而已。
昨日在酒醉的状态下他看到氤氲的雾气中坐着一位仙子美人,之后他的眼里便只有仙子美人了,打人的是仙子美人,在他身上摸来摸去的还是仙子美人。
江铃儿把最后的一口盐水喝进嘴里,因为分心的缘故她忘记了这是用来漱口的水,一股脑地全都咽下了肚。
都怪林文害她分心,江铃儿对着林文消失的方向说:“老套!”就回去吃饭了。
清欢:“你去哪儿了?快些吃饭吧,一会菜都凉了。”
江铃儿刚刚出去是确认胖子到底走没走,她亲眼见到胖子上了豪华马车,这才安心回来吃饭,要不然她这饭都吃不安生。
看到餐盘上的肉炒青菜,江铃儿的眼睛都冒出了光,好久都没有吃到荤腥了,她拿起热气腾腾的馒头就着油汪汪的肉吃了一大口,这一口好吃的她都快哭了。
清欢:“这么喜欢吃肉?那我再去向老板娘买一只烧鸡回来。”
江铃儿想到那壮汉也去前厅买烧鸡吃了,她不想清欢和那江湖人士有什么接触,就拒绝了清欢的好意。
江铃儿:“银子还是省着些花吧,这一顿都有肉吃了。”
清欢作为发育期的大小伙子,平时还干很多的体力活,其实他很能吃的,只是看到江铃儿这么喜欢吃肉,他把精瘦的肉都夹给了江铃儿吃,自己挑了一些肥瘦肉就着馒头吃了,还用馒头把菜的汤汁蹭了个干干净净。
江铃儿吃完饭以后才意识到自己好像是吃了太多的肉,而且好吃的部分都被自己吃了,一时间觉得有些对不起清欢。
江铃儿:“清欢,赶明儿我赚了钱给你买烧鸡吃。”
清欢笑了笑,那笑容很是亮眼,江铃儿整个人都看呆了。
她扑向清欢觉得是美欢活了过来,被刘美含陷害落入生死局唯一的安慰就是能再见到自己的青梅竹马。
清欢:“时辰到了,我们该继续赶路了。”
江铃儿在他的怀中点了点头,顺便也蹭了蹭落下来的泪。
即便美欢在现实的世界中已经消失不见,但在她落入生死局后能再次失而复得,总比当初匆匆分别没有见到最后一面来得好。
两个人继续赶路,等林文来到柴房想和清欢交个朋友的时候,发现柴房早就空了,人也不知去向。
林文:“可惜啊可惜。”
他摇头叹气,但转头也就把这人给忘记了,毕竟是有名的风流人物,他不缺红颜知己或是好兄弟。
昨日的大雨过后,今天可谓是万里无云,江铃儿也跑出马车外坐在赶车的位置上看风景。
清欢看到江铃儿灰扑扑的小脸,他笑道:“你怎的不把脸上的灰洗洗干净?”
江铃儿摇了摇头:“不洗,我怕自己过于英俊潇洒抢了主子的风头。”
清欢点头同意,他私心是怕江铃儿是女儿身的事情败露,清楼人来人往环境复杂,他担心自己的“小白兔”吃了亏。
两个人赶了大半天的路终于在下午的时候赶到了城里,清欢先在城边找了一间小店住下,然后又在店里吃了个中饭。
清欢:“铃铛你在这边等着,我去清楼那边办一些事情,过一会儿再回来。”
江铃儿:“我也要去。”
清欢:“你去做什么?”
江铃儿支支吾吾:“总之我就是要去嘛,你一个人我不放心。”
清欢是不希望江铃儿去的,可是看她满脸灰扑扑的就是个瘦猴子样,踌躇了一番也就同意了。
清欢:“你要记住了,到时候可不能讲话,做个哑铃铛。”
江铃儿马上用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看着清欢点头,决心表的很坚定。
两个人把金银元宝收好,随身带了一些碎银子就去清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