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云天与居夜莺留守加萨的第三周,空袭的频次开始减少了,没过几天,边境物资运输也开始恢复了。渐渐地,诊所接诊的不再是那些触目惊心的灼烧病患,陆陆续续开始有了些其他的日常疾病。小毛小病伴着嘘寒问暖,欢声笑语也多了些。
这间诊所每天营业八小时,街坊邻里都知道,那里有一位温润如玉的英俊男士,守着另一位明媚动人的曼妙女子。
某天早晨,正要出门办事的单先生瞥见黎云天一身洁白长衫,蹲在诊所门外,正捣鼓着一辆破旧的脚踏车。虽然墨色机油早已攀上男人干净的手臂与脸颊,但他却看着并不脏乱,也不在意,他的神情依旧专注。
“黎医生,修车呢?” 单先生晃着一只如同打了蜡的光洁脑袋,不紧不慢踱步而来,他正经的语气中有着几分不正经的意味。
“嗯。” 黎云天起身,匆匆一瞥,颔首问好,又再次俯身。
“要出去办事?”
“趁着今天空些,打算骑到统筹办公室,取回之前停在那里的厢型车。” 在黎云天的摆弄下,脚踏板齿轮终于顺滑地转动了起来。黎云天浅浅笑了笑,微微扬起身子,够到一边的打气筒,继续道:“总让贾若查先生亲自开车送物资,不好。”
居夜莺也跑出来看热闹,在看清是一辆脚踏车后,竟然流露出一丝意外的喜悦: “学长,你要骑脚踏车过去吗?”
优雅矜贵的男人笑着点头。
“那可以载我一起去吗?” 居夜莺脱口而出,可下一秒又觉得有些唐突。她不好意思挠起了脑袋,思前想后,最后才又找了一个蹩脚的借口,“毕竟,那辆厢型车是我开出去的,我有责任。”
她怎么不说,自己一个人骑车去取?
居夜莺突如其来的建议使得对话有了一个短暂的停摆,只是没等黎云天反应,单先生竟然先热心了起来:“黎医生,你别忙乎了,有这个机会不如好好休息。要不,我替你跑个腿吧?顺便帮你把车开回来?”
“啊?” 居夜莺一声诧异,回眸瞪向不明状况的单先生。她善意的眼神中隐约透着凶相,像是要封住单先生所有的视线退路,威吓他立马改口。
“蛋蛋,你怎么还不走?” 这时,霆霄也跑了出来。他那头久未打理的凌乱长发极为自然地弯出层次多变的弧度,在空中飘逸。
“不是,这里有辆脚踏车,我… …我… …不是你让我… …” 单先生似乎是藏着什么秘密,他有口难辨,一时间语无伦次了起来。
“你不会自己走过去啊。” 霆霄打断,不耐烦地啧了啧嘴。他一脸嫌弃的模样中透着狐疑的谨慎,像是生怕有什么秘密会被泄露似的。他还刻意挽起了衬衣袖子,通过无谓的动作来掩饰心虚,缓了片刻,才又漫不经心道了一声:“哥,你就载居医生约会去吧,诊所有我守着。”
“啊?” 这下,居夜莺的脸红了,就如同心事被人说中了一般。
“噢噢噢,对对对。我走着去就行,锻炼身体。” 单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在霆霄鄙夷的眼神中,一溜烟,人影就没了。
这时,全程都在低头打气的黎云天终于直起了身。他将打气筒摆回原来的位置,取了块抹布,道了声:“霆霄,谢了,诊所就拜托你了。”
霆霄哼笑一声,摆了摆手。
黎云天目送霆霄离去,又望向了居夜莺。那眉眼略微弯了弯,不似笑,却是透着一股亲切的温文尔雅:“路面不平,会很颠,介意吗?”
居夜莺笑着摇头,还极为顺手地撩起自己的单衣,擦起了坐垫。
“脏。” 黎云天赶忙递了抹布。
“你脸上才脏呢。” 居夜莺俏皮回应,笑意盈盈接过抹布,直接朝着男人的脸上按去。
“居夜莺!”
“嘻嘻。”
气归气,黎云天还是由着居夜莺抹了个够。他垂着眸,有意无意地瞥了眼女人的单衣,轻吐了一句:“脸的待遇还不如一只坐垫。”
在这个明媚的春日清晨,那辆单车载着他们,穿梭在这个伤痕累累的城市。车轮碾过瓦砾残骸,扬起的尘土如阳光下起舞的洁白羽翼,欢愉歌唱,追着他们跑。
居夜莺的头靠上了黎云天的背,她不知是沐浴在谁的暖光之下,却是享受地闭上了眸,哼起了小调。有那么一刻,她恍如隔世,耳畔似乎还有雨珠坠地错落有致的铃音为她打着拍子,像是他们二人又回到了那条湿漉漉的柏林街道——雨后的夜晚,悠扬的法式曲调,温暖而平和。
“学长,再唱一次那首歌吧。”
“嗯?”
“就是你上次载我回家唱的那首法语歌,Fais-moi une Place。”
不同于那晚咿呀学语,居夜莺这一次的发音精准地道,抑扬顿挫如精心雕琢过的旋律,叫车头也跟着调子晃了晃。
见黎云天装傻不语,居夜莺俏皮地笑了笑。片刻,她扬起了白皙的脸颊,迎上和煦的日光,灿烂说道:“嗯… …那这样吧,我唱给学长听。”
“好。” 黎云天心领神会点了点头。此时,空气变成甜的,就连心里,也是。
那一天,伴着如夜莺鸟啼的清脆歌声,黎云天迎着微风浅浅而笑,渐渐地,他不禁也轻轻哼唱了起来。那悠扬低鸣的曲调缠绕着甜美动人的啼鸣,慢慢融进了清甜的空气里。
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才能歌唱……
你知道吗?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黎医生,生日快乐!”
待黎云天与居夜莺回到诊所,迎接他们的不止一句生日祝福,还有琳琅满目的彩带与一只插满蜡烛的生日蛋糕。
两位平日里大大咧咧的男士一改往日随性衣着,也不知从哪里挖出了平整的白色衬衫,穿上还真像模像样的。霆霄将长发束起,俨然从一位风流倜傥的不羁浪子蜕变成风度翩翩的贵族绅士,十分帅气;而另一位单先生则特意剃了青色胡茬,光洁的下颚配上光亮的脑袋,看着神清气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