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在后来和闻屿川为数不多的接触中,她慢慢发现了他的特别。
那是秦雾这种常年走在黑暗里的人从未见过的,难免心生向往,她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的骨子里还潜藏着所谓的“趋光性”。
等某天她突然发现自己对闻屿川的关注早已超过了正常阈值,为时已晚。
秦雾努力消化着那些前十六年里从未有过的情绪。
不知是生性凉薄还是经历所致,她对情感的感知迟钝到了近乎麻木的地步,也从来懒得探寻“喜欢”是什么,“爱”又是何物。
活着已经够累了,安稳度日都是奢求,没心思去想其它。
可那一年,一场以爱为名的飞来横祸降临在她身上,避无可避。
秦雾分析来分析去,觉得自己大概喜欢闻屿川的,坦然接受了这个结果后,决定什么也不做。
先不说喜欢闻屿川的姑娘大概能绕蓝洋高中的操场两圈,其中不乏各校的班花级花校花,她能不能领到号码牌还是个未知数。
就秦雾自身而言,她看见闻屿川的第一眼就明白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她这人优点不多,最大一条叫有自知之明。生活给她的教训不少,第一课叫做“不要抱有任何期待”。
她自认不算好人,但也没有坏到要把人从神坛上拉下来同她共沉沦。
角落里猥琐发育的小草,怎么敢奢求一颗只属于她的太阳。
心里和脑子都是那么想的,可潜意识里的顽劣隐隐作祟,叫嚣着贪心地想瞒着所有人留下点什么,哪怕只有一点痕迹。
很快她找到了方法。
闻大少爷看着不太好接近,其实脾气还行,因为能被他看进眼里的东西太少,所以好事坏事都不太放在心上。
但他每次见到秦雾时似乎都很不爽,可能是天性不合,又或者一定程度上发现了她某些虚伪本质。
后来他们在机缘巧合下抓到了对方一些把柄,秦雾倒是不太在意,闻屿川却很别扭。
而当秦雾发现自己在惹毛闻屿川这方面似乎天赋异禀时,她学会了变本加厉。
她没有那个时间和精力去做成功率为零的事,喜欢闻屿川的人那么多,能被记住的又有几个。
既然爱不可得,而讨厌意味着被他记住,那她确实不介意争一争“闻屿川在高中最讨厌的人”这个宝座。
而且闻屿川炸毛的时候很容易让她想到某种毛茸茸的大型犬,怪可爱的。
但总有玩脱了的时候,比如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秦雾后来想想,觉得那次还真不是故意的,是她失控了,在看到晚会上闻屿川和叶玫的合作之后。
那天他们像往常一样坐在那个废弃天台上,中间隔着楚河汉界,自己干自己的事。
闻屿川百无聊赖地拨着吉他。
秦雾盘腿坐着低头刷竞赛题,被他弄得心烦意乱:弹什么不好偏偏是《玫瑰眼》。
“上次你们班考试你还没听过这首吧。”闻屿川清了清嗓子,“本少爷今天心情好,大发慈悲唱给你听听。”
秦雾低头看着题却一个字都没看进去,有点无语,无语中透着一股无法抑制的狂躁,出口却只有冷淡的一个字:“吵。”
闻屿川气笑了:“我天天在这儿弹你也没嫌吵啊,上次不还说好听?”
之前他写这首歌的时候经常坐在这天台上,秦雾还听过一小段旋律。
“现在觉得不好听了。”尤其是知道这是写给叶玫的情歌后。
天台陷入了一瞬间的静寂,过了几秒秦雾觉得不大对,正想抬头时,那把昂贵的红吉他摔在她面前,把她吓得一激灵。
她脸上的木讷表情还没来得及褪去,瞥见闻屿川的神情时却是一愣。
很多年后,秦雾回忆起他当时的样子,总觉得除了气愤之外大概还有别的东西。
可是她读不懂,那比她迄今为止遇到的所有难题都更难。